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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承]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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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3-26 06:18:3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内容源自互联网,侵删


二十四史,中国古代各朝撰写的二十四部史书的总称,是被历来的朝代纳为正统的史书,故又称“正史”。它上起传说中的黄帝(约前2550年),止于明朝崇祯十七年(1644年),计3229卷,约4000万字,用统一的有本纪、列传的纪传体编写。1921年,中华民国大总统徐世昌下令将《新元史》列入正史,与“二十四史”合称为“二十五史”,而多数地方不将新元史列入,而改将《清史稿》列为二十五史之一,如果将两书都列入正史,则形成了“二十六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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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10 21:15:10 | 只看该作者
新疆于光绪九年建行省,台湾于光绪十一年建行省,这几乎是众所共知的。而《清史稿·地理志》却说“穆宗(同治)中兴以后,台湾、新疆改列行省”,把台湾、新疆建省的时间,提前到了同治时。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成立于咸丰末年,而《清史稿·职官志》称“延及德宗(光绪),外患蹑迹,译署始立”。按“译署”即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之简称,这里又把它成立的时间,推迟到了光绪时。
《河渠志》记载全国河流的情况,却只记了黄河、淮河、运河、永定河四条。我国最长的河流长江遗漏失载,其他像珠江、黑龙江、松花江雅鲁藏布江等大江大河全都不见踪影,岂不笑话!
天文志》只记到乾隆末年,乾隆以后一百多年无天文可查。原因是外国传教士任职钦天监期间,有天文记录,而传教士离开后,天文失载,资料空缺,故只有半部《天文志》。
《时宪志》内编入了三卷八线表,这是中学生数学教科书中的对数表,和清史风马牛不相及。修史者缺乏自然科学知识,把它塞进了《清史稿》实属不伦不类
清朝统治期间,存在南明政权,包括弘光、隆武、永历三朝,历时十八年。又太平天国政权历时十四年。《清史稿》简单处理,南明政权只设立张煌言李定国郑成功三篇传记,而太平天国仅设洪秀全一篇传记。列传的设置也十分凌乱,一人立二传者共十四人(王照园乌什哈达马三俊安禄周春乐善、兰鼎元、胡承诺苏纳惠伦罗璧阿什坦谢启昆)。又有应立传而不立传者,如翁方纲朱筠(后有人增补)、吕留良谭钟麟均无传。严复是晚清著名思想家,译介西方文化到中国,影响甚大,也无专传,仅在林纾之下列有附传。《清史稿》的列女,胪列妇女二三百人,大多是丈夫早死、守节不嫁或夫死殉节,纯属宣扬纲常礼教、三从四德的封建糟粕,更无可取之处。
《清史稿》一书记载之史事,有很多失实之处,至于人名、地名、年月日之讹误,更数不胜数。如《皇子表》载延信“雍正元年袭贝勒,寻以功封郡王。六年因罪革爵”,误。延信之最高封爵为贝勒,未封郡王。雍正三年革爵,非六年。《公主表》载宣宗(道光)第六女寿恩固伦公主,“道光十年十二月生,咸丰九年四月薨,年三十八”,误。按其生卒年计算,虚岁仅三十岁而非三十八岁。《世祖本纪一》称:顺治二年六月,“(李)自成窜九宫山,自缢死”,误。按:李自成为地主武装所击杀,非自缢。顺治二年十月“故明唐王朱聿钊据福建”,误。按:唐王名朱聿键,非聿钊。《圣祖本纪》康熙五年三月“以胡拜为直隶总督”,误。按:是年直隶总督为朱昌祚,非胡拜。康熙十七年七月,“是月,吴三桂僭号于衡州”,误。按:吴三桂僭号称帝,在康熙十七年三月,非七月。康熙十九年三月“吴丹复重庆、达州、奉乡,诸州县悉定”,误。按:四川无奉乡县,应为东乡。康熙二十九年“荣亲王常宁为安远大将军,简亲王喇布、信郡王鄂札副之”,误,常宁应为安北大将军,非安远大将军,喇布已死于康熙二十年,其弟雅布袭封简亲王,此处应为雅布,非喇布。又《阮元传》称:“集清代天文、律算诸家作《畴人传》,以彰绝学”,误。按:阮元所作《畴人传》,为记载我国历代科学家之传记,非仅记有清一代。《邦交志》载“英有里国太者,嘉应州人也,世仰食外洋”,误。按:里太国亦译李泰国,曾在中国任第一任总税务司,英国人,并非华裔,与广东嘉应州没有关系。像这类史实、人名、地名、时间的错误,比比皆是,难以缕述。汪宗衍先生详细校勘了部分《清史稿》,摘出上千条错误,集成一书,名《读清史稿札记》。他评论说“翻阅所及,凡年份、官爵、人、地、书名,误倒衍夺之处,不胜条举。史实抵牾,体例乖谬,亦多有之。”
《清史稿》记事上起努尔哈赤称汗,下至宣统三年清朝灭亡时为止。其中一些列传还涉及到辛亥革命以后的张勋复辟、溥仪离宫后出走天津、王国维投北京昆明湖自杀等事件。本书大部分依据《清实录》《宣统政纪》《清会典》《国史列传》和一些档案资料写成,编者对这些史料汇集起来,初步作了整理,使读者能够得到比较详细系统的有关清代历史的素材。而且有些志和清末人物的列传,并非取材于常见的史料,当另有所本。因此,本书仍有它的参考价值。
尽管《清史稿》存在许多缺陷,可是,在今天还没有别的清史能替代它时,这部未定稿的正史。也就成了我们研究清史的一部很有价值的史书。
1914年3月,赵尔巽被袁世凯召为清史馆馆长。他上任以后,聘清朝遗老、著名学者柯劭忞、缪荃荪等100多人,工作人员200多人,名誉职位300多人,组成纂修班子,开始编修清史。适值军阀混战,国力衰微,经费极为紧张,特别是1917年后,费用几乎到毫无着落的地步。赵尔巽对清王朝心怀眷恋之情,认为事关一代国史,“失今不修,后业益难著手”,再困难也“不敢诿卸”。一方面节约开支,敦促同仁加快进度、多尽义务,一方面以其资望向各军阀募捐,并言:“不能刊《清史》,独不能刊《清史稿》乎!”终于1927年编成《清史稿》,为研究清朝历史提供了权威史料。当年9月3日赵尔巽在北京病逝,时年83岁。翌年,《清史稿》正式付印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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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10 21:14:42 | 只看该作者
自1914年设立清史馆起,历时十四年修成。先后参加缩写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本书体例一如历代的正史,分为本纪、志、表、列传四个部分,共五百二十九卷。然而,《清史稿》修纂时,纂修者多为清室遗老,眷恋清朝的心态甚重,故书中很多反对革命、诬蔑先烈、谀扬清朝之词,政治立场有很大问题。其次,当时清朝的档案尚未清理,修史者只能根据原国史馆中的稿件和有关史籍,不能直接利用原始档案,故价值较逊。再次,《清史稿》成书时,国民党的北伐军即将入北京,仓猝付印,未能对全书统一修改和认真校勘,故史实、人名、地名、年月日的错误遗漏比比皆是。赵尔巽在《发刊缀言》中指出,本书是“作为史稿披露”的“急就之章”,“并非视为成书”。《清史稿》出版后之翌年,即1929年,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呈文国民党行政院,建议禁止《清史稿》的发行,《清史稿》遂成禁书。易培基在呈文中说:此书“系用亡清遗老主持其事,……彼辈自诩忠于前朝,乃以诽谤民国为能事,并不顾其既食周粟之嫌,遂至乖谬百出,开千百年未有之奇……故其体例文字之错谬百出,尤属指不胜屈。此书若任其发行,实为民国之奇耻大辱”。
《清史稿》的编纂者明确站在清朝一边,反对辛亥革命,故而对清末革命活动少写或不写,如兴中会、同盟会的成立、民报的出版、辛亥前的起义活动,几乎全都没有记载,看不出清朝是怎样被推翻的。即使有一点记载,也语含贬抑,如写武昌起义,“八月甲寅,革命党谋乱于武昌,事觉,捕三十二人,诛刘汝夔等三人……丙辰,张彪以兵匪构变,弃营潜逃……嗣是行省各拥兵据地,号独立,举为魁者,皆称都督”,寥寥数十字,修史者反对革命的立场十分鲜明。对革命中牺牲的烈士,目为“匪党”。对于孙中山当选临时大总统这一重要史事,该书称:“甲戌各省代表十七人开选举临时大总统选举会于上海,举临时大总统,立政府于南京,定号曰中华民国”,故意不写孙中山的名字,使人不明白临时大总统是谁。孙中山是推翻清朝的革命领袖,《清史稿》中“孙文”的名字仅一见。光绪三十年“五月丙戌,懿旨特赦戊戌党籍,除康有为、梁启超、孙文外,褫职者复原衔,通缉监禁编管者释免之”(《德宗本纪二》)。这是慈禧太后下旨赦免戊戌党人时,特别指名康、梁、孙三人大逆不赦,这才提到孙文的名字。
相反,该书编纂者对对抗革命者则大加歌颂表扬。《清史稿》卷469,为恩铭、端方松寿、赵尔丰、陆钟琦等一批被革命者击毙的督抚写传记,或称“不屈遇害”,或称“骂不绝口”,或称“忠孝节义萃于一门”,篇末论曰“或慷慨捐躯,或从容就义,示天下以大节,垂绝纲常。庶几恃以复振焉”。这些吹捧之词,反映了修史者拥护清朝、反对革命的遗老心态。
《清史稿》记述李自成张献忠南明、白莲教、太平天国等史事时一概称“匪”、“逆”、“寇”、“贼”,立场亦极为鲜明。《清史稿》记载民国以后的事,不用民国纪年,而用干支纪年。如民国元年称“壬子年”,民国二年称“癸丑年”,民国三年称“甲寅年”,表示不承认中华民国,不奉民国正朔。《清史稿》是民国政府出钱聘请撰修的,他们竟然诬蔑辛亥革命,反对民国。所以易培基在请封禁《清史稿》的呈文中说:修史者“若在前代,其身必受大辟,其书当然焚毁。现今我政府不罪其人,已属宽仁之至,至其书则决不宜再施行海内,贻笑后人,为吾民国之玷,宜将背叛之《清史稿》一书永远封存,禁其发行”。
众所周知,在晚清时期,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清朝丧权辱国。《清史稿》却为清朝讳,往往轻描淡写,语焉不详。如鸦片战争后签订南京条约,《宣宗本纪》中仅书(道光二十三年)“八月戊寅,耆英奏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各海口,与英国定议通商”。寥寥50字,只提到五口通商,而对于关系重大的割让香港、协定关税、赔偿军费烟费等均未提及。
《清史稿》的编纂者由于知识结构的限制,对外国情况不了解,故而对域外的记述错误也很多。如说“俄国界近大西洋者,崇天主教”(《邦交志一》),其实俄国近波罗的海,距大西洋甚远,信仰东正教,而非天主教。又晚清洋务运动中,设工厂,开矿山,建铁路,造轮船,开始启动中国近代化的步伐。《清史稿》仅立《交通志》以概括当时的工矿交通建设,而对当时规模巨大的上海制造局、福州船政局、汉冶萍企业、开滦煤矿基隆煤矿大生纱厂、华盛纱厂等均视而不见。这些企业标志着中国近代化的艰难起步,《清史稿》全无记载,实为重大的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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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10 21:14:07 | 只看该作者
《清史稿》编写的体例大致取法《明史》,但又有所创新。如本纪部分不仅逐年记载了皇帝的军国大事,而且在前代逊君还健在、无谥可称时,创了“宣统纪”的新格局;各志、表中除记录天文、地理、礼乐、选举、艺文、食货及皇子、公主、外戚、封臣等各方面活动外,新修的交通志、邦交志及表中的军机大臣、理藩院,都是前史所未有的。列传中创立了畴人、藩部、属国三传,反映了清代社会的新发展。另外,对于反清斗争的重要人物如张煌言、郑成功、李定国、洪秀全等,《清史稿》也都列了传。这些都是值得称赞的。[3]
但是,由于参加修史的人多是清朝的遗臣,因此书中贯穿着反对民主革命,颂扬清朝正统的思想。例如诬蔑明末农民起义军为“土贼”,称太平军为“粤匪”,视辛亥革命为“倡乱”。而对帝国主义的侵华罪行和清朝统治者的反动行径却多处隐瞒,倾向性错误显而易见。对此,连当时的南京国民政府人员都极为不满。1929年12月14日,故宫博物院院长易培基列举了十九条理由,呈请政府下令禁止《清史稿》发行,其中有;反革命、蔑视先烈、称扬诸遗老、鼓励复辟、反对汉族、为清朝讳等内容。[3]
同时,由于《清史稿》是众人编纂而成,编写时彼此缺少照应,更因时局动荡,仓促成书,未经主编总阅审定便“随修随刻,不复有整理之暇”,过于粗陋。因此,体例不一,繁简失当,史实之中也有不少错误。其实,这与赵尔巽的主导思想有关。因为他把此书看做是“急就之章”,“并非视为成书”,只是想以此作为“大辂椎轮之先导”,对于书中所有疏略纰缪处,“敬乞海内诸君子切实纠正,以匡不逮,用为后来修正之根据。”显然,按其本意。《清史稿》只是类似现代的一部征求意见稿。这样,易培基所指责的“体例不合,人名先后不一致,一人两传,目录与书不合,纪表传志互不相合,有日无月,人名错误,泥古不化,简陋,忽略”等谬误也就成了先天性的问题。至于遗漏、颠倒、文理不通等现象更属意料中事。
《清史稿》汇集了比较丰富的清史资料。由于清朝灭亡时,清廷档案、私家著述和文化典籍保存得比较完整,这就为编写《清史稿》提供了充实的原始资料。当时的主要史料有:
《清实录》,从太祖到宣统凡十二朝,共四千四百卷;
《清国史》,纪、传、志、表俱全,清亡前,清朝国史馆已编成七百五十四卷;
清诏书,又称《圣训》,共一千六百二十四卷;
清典志四千九百三十八卷;清朝人物传记、名人年谱等二千多卷;
清纪事史书《东华录》等千卷以上。此外,官方对某一具体事件的纪略,私人记某一事件的始末,更是数不胜数。
总之,《清史稿》取材“以实录为主,兼采国史旧志及本传,而参以各种记载,与夫征访所得,务求传信。”《清史稿》集中并系统整理了有清一代的史料,为后人研究清代历史积累了丰富的素材,这是应该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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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10 21:13:14 | 只看该作者
《清史稿》在刻印过程中,出现了版本问题。袁金铠因忙于他事,转托金梁协助校刻此书。金梁遂趁时局纷扰之际,利用职权,擅改原稿,并将印成的一千一百部书中的四百部运往东北发行,这就是所谓“关外本”(又称关外一次本)。当原编纂人员发现金梁私自篡改原稿,便决定将留在北京的原印本更正重印。如删去《张勋传》(附张彪传),《康有为传》及金梁所写的“校刻记”;改订了“清史馆职名”;删去了“易类”书目六十四种;抽换了《艺文志·序》;修改了个别传记,这就成了所谓“关内本”。以后,金梁坚持以“关外本”为基础,并根据当时学者对《清史稿》提出的批评和关内本所作的一些重要更正,再作删改、增补,删去了《张彪附传》、《公主表·序》和数学工具书“八线对数表”,增加或压缩了个别传略,较前两个版本均少了七卷,仅有五百二十九卷,这就是所谓“重印本”(又称关外二次本)。版本的不同造成了混乱,后来,市场上又有所谓“联合书店影印本”和“日本人铅印本”两种流传。南京国民政府曾两次组织人力。要修改《清史稿》,但因种种原因,毫无结果。《清史稿》的版本比较多,主要有关外本、关内本、金梁重印本、上海联合书店影印本、日本印本等,其中以关外本与关内本最早流传,影响颇大。
冯尔康《清史史料学初稿》列举了以下几种:
关外本(或曰“关外一次本”)《清史稿》纂定以后,共计536 卷,于1928年在北京印刷。当时资助清史馆的黑龙江方面的金梁担任“校对”,他利用负责刊印之便,私下给自己加了“总阅”的名义,附刻了他自己的《清史稿校刻记》,又修改了某些文字,然后将印成的一千一百部中的四百部运往东北。运到东北的这四百部《清史稿》就被称为“关外本”。后来这个版本经过修改重印,故又称作“关外一次本”。
关内本1928年印刷的一千一百部《清史稿》留在关内的七百部,被清史馆的一些人发现了金梁的篡改,又将它改回来,并取消了金梁的“校刻记”和《张勋传》《张彪附传》《康有为传》,就是所谓的“关内本”。实际上,关内本与关外本是同一次印刷的,只是关内本在局部上作了一点抽调。关内本与关外两次本之版本异同,大致如下:关内本删去关外一次本原有的《张勋传附张彪传》中的《张彪传》、《康有为传附康广仁传》中的《康广仁传》以及金梁所撰《校刻记》。而关外二次本只删去关外一次本的《张彪附传》,并抽掉《公主表·序》和《时宪志》末附的《八线对数表》七卷,增加了陈黉举朱筠翁方纲三传。按关内本此卷原是《劳乃宣传》《沈曾植传》,无《张勋传》《康有为传》。传后有论,其文为“论曰:乃宣、曾植皆学有远识,本其所学,使获竞其所施,其治绩当更有远到者。乃朝局迁移,挂冠神武,虽皆侨居海滨,而平居故国之思,无时敢或忘者。卒至憔悴忧伤,赍志以没。悲夫!”清史馆对张勋、康有为原定暂不立传,是金梁将二传底稿私自付刻。今关外一次本于《张勋传》后附有《张彪传》。
又关内本抽换了关外一次本的《艺文志·序》,因增入的《序》过长,以致脱夺自《易》类《易经通注》、《日讲易经解义》、《周易折中》、《周易述义》、《易图解》、《周易补注》、《易翼》、《读易大旨》、《周易裨疏》、《考异》、《周易内传》、《发例》、《周易大象解》、《周易外传》、《易学象数论》、《周易象辞》、《寻门馀论》、《图书辨惑》、《读易笔记》、《周易说略》、《易酌》、《易闻》、《田间易学》、《大易则通》、《闰》、《易史》、《周易疏略》、《易学阐》、《读易绪言》、《易经衷论》、《读易日钞》、《周易通论》、《周易观彖大指》、《周易观彖》、《周易浅述》、《周易定本》、《易经识解》、《易经筮贞》、《周易明善录》、《易原就正》、《周易通》、《周易辨正》、《合订删补大易集义粹言》、《周易筮述》、《周易应氏集解》、《仲氏易》、《推易始末》、《春秋占筮书》、《易小帖》、《太极图说遗议》、《河图洛书原舛编》、《乔氏易俟》、《大易通解》、《周易本义蕴》、《周易传注》、《周易筮考》、《学易初津》、《易翼宗》、《易翼说》、《周易刳记》、《易经详说》、《易经辨疑》、《周易传义合订》、《易宫》、《读易管窥》、《读易观象惺惺录》、《读易观象图说》、《太极图说》、《周易原始》、《天水答问》、《羲皇易象》、《羲皇易象新补》、《孔门易绪》、《易图明辨》、《身易实义》、《先天易贯》、《易互》、《周易玩辞集解》、《易说》、《易说》、《周易函书约存》、《约注》、《别集》、《易笺》、《周易观象补义略》、《索易肊说》、《周易孔义集说》、《陆堂易学》、《易经揆》、《易学启蒙补》、《易经诠义》、《易经如话》、《周易本义爻征》、《周易图说正编》、《易翼述信》、《周易原始》、《周易浅释》、《易学大象要参》等八十八种之多。关内本有《赵尔丰传》的传文长达二千四百字,而关外二次本压缩至九百二十字,不啻减去了一半以上。关内本《赵尔丰传》作者以赵尔丰为清史馆馆长赵尔巽之亲弟,作此长传,不免有迎合讨好馆长之嫌,故以删削为是。
金梁重印本(关外二次本)。1934年,金梁在东北刊行,绝大部分依关外本,只是去掉了志卷29-34的《时宪志》六卷,《公主表·序》等部分,增加了朱筠等三传,总卷数为529卷。
上海联合书店影印本。1942年出版,对关内、关外两本的不同处加以选择,多处采用了关内本。它同二十四史新元史》合为“二十六史”,故亦称为“廿六史本”。
日本印本。据说有两个本子,一为大本两册,一为小本二册,从“关外一次本”翻印而来。
香港文学研究社印本。1960年出版,依关外一次本付梓。
中华书局本。中华书局组织史学工作者,依关外二次本为工作本,将《清史稿》作了标点、分段, 他们审查了关内本、关外一次本、关外二次本三种本子的篇目,内容上的不同,作了附注,录出异文,以尽量反映各种本子的优点,对史文的脱、误、衍、倒和异体、古体字作了校改;清朝的避讳字,尽量改回,对已发现的由于行、段错排造成事理不合的地方,进行了查核校正,对于史实错误及同音异译的人名、地点、官名、部落名称等,一般不予改动,但大也作了一定的统一工作。于1977年出版,这是此书问世50 年来最好的版本。(《中国通史第十一卷-近代前编(上册)》)
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印本。1981年印行,两大册。系据关外二次本刻印而成,计529卷,有金梁的校刊记。
此外,张其昀萧一山彭国栋等人在台湾将《清史稿》略加修改和补充,将其列传分类予以调整而成,名曰《清史》,于六十年代出版,计550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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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史稿
《清史稿》是中华民国初年由北洋政府设馆编修的记载清朝历史正史——“清史”的未定稿。全书五百三十六卷,其中本纪二十五卷,志一百四十二卷,表五十三卷,列传三百一十六卷,以纪传为中心。所记之事,上起1616年清太祖努尔哈赤赫图阿拉建国称汗,下至1912年清朝灭亡,共二百九十六年的历史。
《清史稿》编修工作历时十余年,至1927年,主编赵尔巽见全稿已初步成形,担心时局多变及自己时日无多,遂决定以《清史稿》之名将各卷刊印出版,以示其为未定本。因尚无依中国传统正史体例编写的清朝史书加上《清史稿》本身史料丰富,其价值仍不可忽视。

成书过程
清史稿是民国初年设立的清史馆编写的记述清代历史的未定稿。它按照历代封建「正史」的体例,也分为纪、志、表、传四部分,共五百三十六卷。清史馆由赵尔巽任馆长,先后参加编写的有柯劭忞等一百多人。一九一四年工作开始,至一九二七年大致完稿,历时十四年。本书虽编成于辛亥革命以后,而编者却基本上还是站在清王朝的立场来写清史的。由于成于众手,彼此照应不够,完稿后又未经仔细核改,刊行时校对也不认真,是以体例不一,繁简失当,以至年月、事实、人名、地名的错误往往可见。对于编纂上的这些问题,编者也是有所了解的,因此发刊缀言中指出,此书仅仅是作为史稿公之于世,「乃大辂椎轮之先导,并非视为成书也」。
  侭管此书存在错误和缺点,它根据的大部分材料如清实录、清代的国史列传、清会典和一些档案等,今天也可以见到,但编者把大量的资料汇集起来,初步作了整理,这就使读者能够得到比校详细系统的有关清代史事的素材。而且有些志和清末人物的列传,并非取材于常见的史料,当另有所本。因此,这部书仍有它的参考价值。
  此书的刊印,是由袁金铠主持,金梁经办,于一九二八年出书,共印一千一百部。其中四百部由金梁运往东北发行,这批书我们称为「关外一次本」。后来清史馆的人发现金梁对原稿私自做了改动,他们不同意金梁的增删,于是把北京的存书又做了一些抽换,这批书通称「关内本」。以后东北又印过一次,内容也有所改动,我们称为「关外二次本」。这三种版本的异同,主要表现在:一、全篇的增删。关内本删去关外一次本原有的张勋传、张彪附传,康有为传,以及金梁所写的校刻记。关外二次本只删去关外一次本的张彪附传,抽掉公主表序和时宪志中的八缐对数表,增加了陈黉举、朱筠、翁方纲三传。
  二、同一篇中内容改动。关内本抽换了关外一次本的艺文志序,删去志中易类书目六十四种,修改了劳乃宣、沈曾植的传论,改订了清史馆职名。关外二次本压缩了赵尔丰传。[1]
民国三年(1914年),经民国国务院呈文,大总统袁世凯设清史馆,以赵尔巽为馆长,缪荃孙柯劭忞等人为总纂,总领清史修撰工作,参与者先后有一百余人,没有固定编制,人员由馆长聘用。如赵尔巽曾亲自拜访夏孙桐,请其出面任总纂。
清史馆内设有“功课簿”,记载馆员分工事宜,如柯劭忞撰《天文志》、《时宪志》。缪荃孙撰《儒林传》、《文苑传》、《土司传》。吴廷燮撰高宗、仁宗、宣宗、文宗、穆宗五朝《本纪》、《大臣年表》。吴士鉴撰《地理志》贵州、新疆各一卷、《宗室世系表》、《公主表》、《皇子世表》及《艺文志》初稿。章钰撰《忠义传》、《艺文志》定稿。金兆蕃撰太祖、太宗、顺治三朝列传及《列女传》。秦树声撰《地理志》直隶卷,王大钧撰嘉庆朝列传。夏孙桐撰嘉庆、道光朝列传及《循吏传》、《艺术传》。田应璜撰《地理志》山西一卷。罗惇曧撰《交通志》,戴锡章撰《邦交志》。唐邦治撰《军机大臣年表》。王树楠撰咸丰、同治朝大臣传。叶尔恺撰《宗教志》,其中喇嘛教基督教回教各一卷。张采田撰《地理志》江苏卷、《刑法志》、《乐志》、《后妃传》。吴怀清撰《地理志》陕西一卷、《食货志》征榷卷。张书云撰《礼志》,补辑《舆服志》、《选举志》。俞陛云撰《兵志》与部分列传。马其昶撰光宣朝臣工列传,修正《文苑传》。蓝钰撰《地理志》云南一卷。朱师辙有言:“列传撰人甚多,在馆诸人,几人人皆有。以余论,虽以咸同列传为主,而康乾以来各朝,皆曾补撰。盖每朝皆出于众手,惟每朝有主体撰人;又重修整时,归何人为主,则其负责为多。”
撰稿期间,往往须请人抄稿,“第一次抄稿,由各人自觅书手缮写,按千字小洋一角,由馆计算”。1920年编成初稿,1926年修订一次,到1927年大致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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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10 21:11:57 | 只看该作者
新元史
《新元史》是柯劭忞于所撰图书,成书于1920年,他以《元史》为底本,斟酌损益,重加编撰,前后用了三十年时间才完成。次年,北洋政府总统徐世昌,下令把《新元史》列入正史,1922年刊行于世。这样,原来中央政府承认的官修史书“二十四史”就成了“二十五史”,若再加上《清史稿》则称为“二十六史”。全书共257卷,包括本纪26卷,表7卷,志70卷,列传154卷。
《新元史》以《元史》为底本,斟酌损益,重加编撰。这是近代篇幅巨大的一部断代史。全书二百五十七卷,包括本纪二十六卷,表七卷,志七十卷,列传一百五十四卷。《新元史》的体例基本沿袭旧史,但也有一些改动。如本纪前增加一篇《序纪》,记述成吉思汗以前的史事,这同《金史》的本纪之前增加一篇《世纪》相仿。又如,在本纪的最后增加了元顺帝的儿子《昭宗纪》。 《新元史》的内容比《元史》充实,它补充了元世祖以前的蒙古史事。柯劭忞修《新元史》时,利用了《元朝秘史》和《元史译文证补》。《元朝秘史》的底本叫作“忙豁仑纽察脱必赤颜”,忙豁仑是蒙古,纽察是秘密,脱必赤颜是总籍,合起来是《蒙古秘史》。原书是畏兀儿文,元仁宗时,由察罕译成蒙古文,藏在宫里,不让外人看。明太祖时,译成汉文,名之曰《元朝秘史》,清人钱大昕从《永乐大典》里把这部书的内容辑出来,这是我国保存的蒙古初期历史的唯一史料。《元史译文证补》是清朝人洪钧根据波斯人拉施特的《蒙古》和伊儿汗国的《黄金史》编写的。这样一来,柯劭忞就有可能在《新元史》中补充《元史》对世祖以前事迹的疏略。《新元史》还补充了北元时期的一部分历史,载述的截止时间延长到昭宗宣光八年(1378年)。《新元史》中增补了许多列传,像元朝初年不肯降元的一些英雄志士,尤其是元末农民大起义中的领袖人物,如韩林儿徐寿辉张士诚陈友谅等,《新元史》都为他们一一列传,详述他们的事迹。对宋元之交在历史上起过重要作用的人物,如夏贵,也增立了传。夏贵是南宋大将,他以淮西三府、六州、三十六县投降元军,牵动宋军全线溃败。入元以后,他靠出卖民族利益换取参知政事等高官,但时间很短,仅三年就死了。《宋史》以他是降元的官,没给他列传;《元史》以他在元朝没有事迹,也没为他立传。《新元史》考虑他在元宋战争中的重大作用,增补了《夏贵传》。这个传的增补,对向后世人进行民族气节教育,也很有意义。此外,《新元史》对成吉思汗至蒙哥时期蒙古经营西域的内容、四大汗国盛衰兴亡的情况等,记载得也比《元史》详细。
《新元史》还纠正了《元史》的错误。《元史》中一人两传的不少,如速不台与雪不台本是一人,完者都与完者拔都是一人,石抹也先石抹阿辛是一个人,《元史》中都列有两传,《新元史》则纠正了这个错误。《元史》的列传编排不合理,如元末人泰不华等人的列传之后,又接上元初耶律楚材等人的列传,《新元史》按照时代先后,做了合理的调整。
总之,《新元史》集明、清学者研究元史之大成,以一人之力成此巨著,功不可没。此书最后至1920年完成,时任民国大总统的徐世昌明令将其列为官修正史之一,于1922年正式印刷面世。中外学术界对《新元史》也作了很高评价,认为此书集500多年各家研究之大成,补充了许多新内容,纠正了不少错误,“学识赅搏,精力绝伦”。此书为柯赢得了很高的学术声誉,如日本东京帝国大学为此赠他文学博士学位。 近人李思纯在《元史学》中说:“其书(指《新元史》)兼具全部改造与详备博赡之二种长处。中国元史学之有柯劭忞,正如集百川之归流以成大海,集众土之积累以成高峰。”这话不免有些溢美。不过《新元史》的确是研究元代历史的一部重要的、有价值的参考书。

当然,《新元史》也存在一些不足。最大的缺点是没有编写《艺文志》,而且书中所引用的新资料,都没有注明出处,以致后人研究元史时,使用它的史料深感不便。柯劭忞修的《新元史》仍脱不出历代旧史的重修办法,叠床架屋,卷帙浩繁;加之书首没有《叙例》,让人看不出他著书的义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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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10 21:09:18 | 只看该作者
列传
基本沿旧史之体例,但亦有其创新之处。《四库全书总目》卷四六《明史》条提要中称:“列传从旧例者十三,创新例者三,曰《阉党》、曰《流贼》、曰《土司》。盖貂珰之祸,虽汉、唐以下皆有,而士大夫趋势附膻,则惟明人为最夥。其流毒天下,亦至酷。别为一传,所以著乱亡之源,不但示斧钺之诛也。闯、献二寇,至于亡明,剿抚之失,足为炯鉴,非他小丑之比,亦非割据群雄之比,故别立之。至于土司,古谓羁縻州也。不内不外,衅隙易萌。大抵多建置于元,而滋蔓于明。控驭之道,与牧民殊,与御敌国又殊,故自为一类焉。”应该说,创设《阉党》、《流贼》、《土司》三类传,确实符合于明史之实际情况,突出记述了明代的主要社会问题,为了解明代宦官、明代农民起义和明代民族关系,提供了比较集中、系统的材料。[7] 这与诸表中创设《七卿表》有异曲同工之处。明代宦官之干政,虽不及汉、唐诸朝有废立之举,但外廷士大夫屈膝卑颜于阉宦,而成一时之气焰,则为亘古未有。《阉党传》所列四十六人,属刘瑾党者七人,余皆魏忠贤之党。读《阉党传序》可知史馆诸人于明亡之鉴深痛而慨然。然而与《流贼传》相比,其感情又有所不同,所撰《流贼传序》自唐赛儿起义论起,直至李自成、张献忠之亡明,文称:“自唐赛儿以下,本末易竟,事具剿贼诸臣传中。独志其亡天下者,立《李自成、张献忠传》。”其中《李自成传》长达万余言,为《明史》诸传中之最长者。从修史者角度虽主要为后人之鉴,却因此而保留较为丰富的有关记载,而未采取分散于“剿贼”诸臣传中。
《明史》列传之体例采用类传形式,除以类分传外,于诸臣传中亦因类分卷,而未尽以父子及孙等为传。其方法即因事而分。如卷一二二有《郭子兴传》、《韩林儿传》、《刘福通传》,虽亦为明建国前群雄之列,而与群雄同明太祖朱元璋之关系不同,归为一卷。陈友谅、张士诚方国珍明玉珍合为一卷,扩廓、陈友定、把匝剌瓦尔密合为一卷。诸臣中,如徐达常遇春单为一卷,是功臣亦有别而分立。史臣为建文帝遗臣列传颇详,甚至有传闻之人,能列立传者尽量立传,也是史臣寄托遗民之情的一种方式。
《明史》诸列传中,亦多见以事附传之体例。如卷一八九《夏良胜传》,附同下诏狱者万潮陈九川张衍瑞姜龙、徐鏊、姚继岩传,均连署进言谏止武宗南巡之人。卷二○六《马录传》附颜颐寿聂贤汤沐刘琦、卢琼、沈汉王科,均嘉靖中“李福达之狱”受牵之人。如隆庆中御史庞尚鹏疏中称:“据李同之狱,福达罪益彰,而当时流毒缙绅至四十余人,衣冠之祸,可谓惨烈。”此附传后史官评论中所引述,以为同事附传之由也。此类附传,于《明史》中不胜枚举。
清修《明史》的另一特色是,隐瞒明朝与清朝在辽东的战争史事。对于明朝文武诸臣,曾为督抚镇巡等官者,清朝修史时皆削其在辽之事迹。如王翱、李秉、赵辅、彭谊、程信等人,《明史》中均各有传,但其于建州有抚治或征讨之绩处,《明史》中均略去不述,间有一二语涉及,则不指明为何部落,以何原因启衅,其史实真相,无从观看。
对于一些实在避不开的人物,清朝干脆让他们从历史记录中人间蒸发了。凡是明朝人中所长而必书之事在于建州者,则《明史》中削其人而不为立传。如顾养谦、宦官亦失哈等,因生平活动不可离辽东及建州之事,《明史》中遂无传。又如赞理征东军务登莱巡抚袁可立、东江总兵毛文龙和后金总兵刘爱塔所关明清(金)辽海战事尤重,《明史》均不为立传。
《明史》列传中,《外国传》及《西域传》,反映了当时与境外国家及部落地区等的联系,保存了大量东南亚及中亚等地历史资料,是研究这些国家历史及中外关系史的较好参考资料
二十四史中,《明史》以编纂得体、材料翔实、叙事稳妥、行文简洁为史家所称道,是一部水平较高的史书。这反映出编者对史料的考订、史料的运用、对史事的贯通、对语言的驾驭能力都达到较高的水平。虽然它的篇幅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但读者并不感到冗长而生厌。

共十三卷
其中,第一、二、三、四、五卷为诸王世表
第六、七、八卷为功臣世表
第九卷为外戚恩泽侯表,主要记载外戚的封赏、赐爵情况。
第十、十一卷为宰辅年表,主要记载了明太祖废除丞相前左右丞相、参知政事等的任免情况,以及明太祖废除丞相,明成祖设立内阁后内阁大学士的任免情况。
第十二、十三卷为七卿年表,旨在列举明代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与都察院的最高长官的更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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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10 21:08:43 | 只看该作者
《明史·食货志》共六卷。
卷一:户口、田制(附屯田、庄田)。卷二:赋役。卷三:漕运、仓库。卷四:盐法茶法。卷五:钱钞、坑冶(附铁冶铜场)、商税、市舶、马市。卷六:上供采造、采造、柴炭、采木、珠池、织造、烧造、俸饷、会计。除去内容有所增减外,基本略同。因此说《明史·食货志》系据王原《明食货志》而成。《食货志》将“明一代理财之道,始所以得,终所以失,条其本末,著于篇”①。自清朝以来,论者甚为推崇,但其实志中错误之处甚多,且有文字过简不明之处,待后尚有介绍,故于此不赘。
河渠志》六卷,依旧史之例,分河而述。黄河分上、下,共二卷,运河亦分上下,而未足二卷,附有海运半卷。《明食货志》中海运原附于漕运之后。淮、泇、卫、漳、沁、滹沱、桑乾、胶莱诸河共为一卷,直省水利另为一卷。显而易见,《河渠志》之目的不在于河渠而在于水利,着重于河工和漕运。其内容与食货可互为补充。
《兵志》四卷,记有明一代军政之详。首卷记:京营、侍卫上直军(附皇城守卫、京城巡捕)、四卫营。第二卷记:卫所、班军。第三卷记:边防、海防(附江防)、民壮、士兵(附乡兵)。第四卷记:清理军伍、训练、赏功火器车船马政
明代兵制特点突出,主要体现明太祖集权之用心。所谓“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外统之都司,内统于五军都督府,而上十二卫为天子亲军者不与焉”②。此系得唐朝府兵制之遗意而更为详密。
杨椿:《上明鉴纲目馆总裁书》。
① 《明史》卷七七《食货志序》。
② 《明史》卷八九《兵志序》。
有明一代,困于南倭北“虏”,军事至为重要,而形势所变又迫使军制屡更。其间沿革变化,《兵志》中记述颇为清楚,只第一卷内关于京营之记述与《职官志》互为交叉,采用简述方法与之互为补充而已。
《明史·刑法志》仅三卷。明初太祖极重刑律,后因循日久,虽视为具文,而明代刑律仍有其特点。《刑法志》三卷,每卷无题类之别,但首卷即述有明一代之律文。第二卷再述法司及刑法执行情况。此卷内容本易与《职官志》诸法司重复,而史官姜宸英撰写得体。《刑法志》第三卷最有特点,开首便称:“刑法有创之自明,不衷古制者,廷杖、东西厂、锦衣卫、镇抚司狱是已。是数者,杀人至惨,而不丽于法。踵而行之,至末造而极。举朝野命,一听之武夫、宦竖之手,良可叹也。”此卷记厂卫之事较详,史论甚佳。厂卫为明代刑法中之大事,洪武中行锦衣卫镇抚司狱,末年废罢,至永乐中复置,且立东厂。立东厂事实录中避而不述,是有所隐晦遮掩,《刑法志》颇予详述,此举甚当,亦补《职官志》之所难述。
艺文志》四卷,出目录学名家黄虞稷之笔。黄虞稷撰有《千顷堂书目》,于目录之学甚为博知。《艺文志序》另出倪灿之手,文中申明本志体例,仅录有明一代名家著述,此与前史不同。“前史兼录古今载籍,以为皆其时柱下之所有也。明万历中,修撰焦竑修国史,辑《经籍志》,号称详博。然延阁广内之藏,竑亦无从遍览,则前代陈编,何凭记录,区区掇拾遗闻,冀以上承《隋志》,而赝书错列,徒滋讹舛。故今第就二百七十年各家著述,稍为厘次,勒成一志。凡卷数莫考、疑信未定者,宁阙而不详云。”
自《汉书·艺文志》、《隋书·经籍志》之修,搜罗历代图书,考其存亡,为目录学整理之大功业。《明史·艺文志》不采用此种修纂方法,专取有明一代之书,似简而实详,确是颇有用心者。然智者百虑,不免一失,如其著录邓名世《古今姓氏书辨证》四十卷,乃宋人之作,以其体例而论,必为误录之书。
《艺文志》四卷,依经、史、子、集排述。一曰经,共十类:《易》、《书》、《诗》、《礼》、《乐》、《春秋》、《孝经》、《诸经》、《四书》、《小学》。二曰史,共十类:正史杂史、史钞、故事、职官、仪注、刑法、传记、地理、谱牒。三曰子,共十二类儒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兵书、天文、历数、五行、艺术、类书、道家、释家。四曰集,共三类:别集、总集、文史。其经部收书目九百零五部,史部一千三百十六部,子部九百七十部,集部一千三百九十八部,共计收书四千五百八十九部。虽然并未能将有明一代图书尽收其中,仍不失为一大功绩,而为了解明代目录书籍之不可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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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10 21:08:19 | 只看该作者
《明史·职官志》采取由朝廷至地方,由文及武,由内及边的记述方法。南北两京官署,以北京为主,南京官专立于后,述记颇简。
其一卷所述为:宗人府、三公三孤、太子三师三少、内阁、吏、户、礼、兵、刑、工六部。
二卷: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詹事府、翰林院、国子监衍圣公
三卷: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尚宝司、六科、中书舍人、行人司、钦天监、太医院、上林苑监、五城兵马司、顺天府、武学、僧道录司、教坊司、宦官、女官。
四卷:南京官、应天府王府长史司、布政司、按察司、各道、行太仆寺、苑马寺、都转运盐使司、盐课提举司、市舶提举司、茶马司、府、州、县、儒学、巡检司、驿、税课司、仓库、织染局、河泊所、批验所、递运所、铁冶所、医学、阴阳学、僧纲司、道纪司。
五卷:公侯伯、驸马都尉、五军都督府、京营、京卫、锦衣卫、南京守备、南京五军都督府、南京卫、王府护卫、总兵官、留守司、都司、各卫、各所、宣慰司、宣抚司、安抚司、招讨司、长官司、军民府。
《职官志》中于内阁叙述不详,而以六部为重,是因六部为明代官制主体,但明代内阁作用之大,设置之突出,实应多述。都察院系改原御史台而置,为明代始置。都御史职关纪纲风宪,尤其重要。又有巡抚之职,为都御史外任,并有经略、总理、赞理、巡视、抚治等名目;监察御史又有巡按之制。故此都察院置于第二卷之首,而所占篇幅最长,此亦史笔之用心。
宦官专立一篇,列于第三卷之末,即在京诸衙之后。首述十二监、四司、八局,即宦官二十四衙门,及诸库、房、厂、提督、守备、镇守诸职,记述颇为清楚。如记提督东厂,下记:“掌印太监一员,掌班、领班、司房无定员。贴刑二员,掌刺缉刑狱之事。旧选各监中一人提督,后专用司礼、秉笔第二人或第三人为之。其贴刑官,则用锦衣卫千百户为之。凡内官司礼监掌印,权如外廷元辅,掌东厂,权如总宪。秉笔、随堂视众辅。各私设臣掌家、掌班、司房等员。”明代宦官之权势,跃然于纸上。
且宦官之后,另有评述文字,由明太祖洪武十七年(1384)铸铁牌“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至永乐后中官四出,王振、汪直刘瑾、魏忠贤之专权,直至明亡,颇有总结。清朝以此为戒,宦官遂无干政之机,这实在是以史为鉴。
明代土司制度,亦为当时一大特点,故职官之尾专立土官,文字虽然不多,却给人以完善之感。
《明史·食货志》共六卷,出自潘耒之手。其实潘耒所作,实据王原《明食货志》而成。但据记潘耒对编纂《食货志》用力最勤,“自洪武至万历朝实录之有关食货者,共钞六十余本,密行细字,每本多至四十余纸,少亦二十余纸,他纂尚不在是”①。故人多认为潘耒曾作有食货之稿,或为长编。后王原入史馆纂《食货志》即所见《学庵类稿》中的《明食货志》,至于其是否曾用潘耒所纂,就不可得而知了
王原《明食货志》共十二卷:卷一:志序、农桑。卷二:户口。卷三:田制(附屯政)。卷四:赋役(附荒政)。卷五:漕运(附海运)。卷六:仓库(附马房、仓场)。卷七:盐法。卷八:钱钞。卷九:茶矾。卷十:课税。卷十一:上供采造。卷十二:会计(附俸饷)。
王鸿绪所上《明史稿》钞本中,除将“会计”并入“上供采造”而存十一卷外,内容与王原《明食货志》几乎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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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10 21:05:06 | 只看该作者
除去《天文志》之外,汤斌还执笔了《五行志》和《历志》的编纂。
《五行志》即金、木、水、火、土,其体仿《汉书》及前代诸史,记自洪武至崇祯间所谓“祥异”之事。其三卷中,首卷为水,如恒寒、恒阴、雪霜冰雹雷震鱼孽、蝗蝻、豕祸、龙蛇之孽、马异人痾、疾疫、鼓妖、陨石、水潦、水变、黑眚黑祥,皆属之水。第二卷为火、木,仿前史,以恒燠、草异、羽虫之孽、羊祸、火灾、火异、赤眚赤祥属之火;仿前史以恒雨、狂人、服妖鸡祸、鼠孽、木冰、木妖青眚青祥属之木。第三卷为金、土,仿前史以恒旸、诗妖、毛虫之孽、犬祸金石之妖、白眚白祥属之金;以恒风、风霾晦冥、花孽、虫孽、牛祸、地震、山颓、雨毛、地生毛、年饥、黄眚黄祥属之土。
《明史·五行志》的编纂是不够成功的,一是简单而缺漏太多,如地震水旱等灾情;二是多有记述不确之处,甚至记入传闻,以增其神秘色彩,所以史家多认为其“无大用”。①《历志》共九卷。明代历法,由于崇祯时改用西洋新法而有所创新。其《历法沿革》一卷,对朱载堉《圣寿万年历》、《律历融通》介绍较详,后徐光启等督修历法,重视西洋历法,也多用文字。这当是《明史·历志》的一大特点。
《历志》的第二大特点是除表之外而有图,简便易明,与诸史不同。计有图五,均附于《大统历法》之中。有“割圆弧矢图”、“侧立之图”、“平视之图”、“月道距差图”、“二至出入差图”。
全志以大统历为主,计有二、三、四、五、六共五卷,回回历法为辅,计有七、八、九共三卷。《历志》述事虽详,因涉于历法知识,又有古今之别,及明朝所用《大统历》与《回回历》之别,颇为难读。
柴德赓:《史籍举要》。
《历志》之后为《地理志》,《地理志》共七卷。
明朝为我国历史上统一的朝代之一,如《明史·地理志序》所称:“禹迹所奄,尽入版图,近古以来,所未有也。”自明太祖统一全国后,京师之外,置十三布政使司,及都指挥使司、行都指挥使司分领天下。成祖即位,又增设交阯、贵州二布政使司,而改北平为北京。仁、宣以后,弃交阯,而渐定为南北二京,十三布政使司,全国一统遂定。英宗天顺五年(1461),李贤等奉敕修成《大明一统志》九十卷,为明朝全国政区之志书。而该书记述失误颇多。《明史·地理志》则“考其升降之差,沿革之故,具著于篇”而成。
七卷之中,南、北两京一卷,山东、山西一卷,河南、陕西一卷,四川、江西一卷,湖广、浙江一卷、福建、广东、广西一卷,云南、贵州一卷。南、北两京及十三布政使司各有总述,记其沿革,均以《禹贡》诸州为本。总述之后,再以府、州、县分述。后附都司、卫、所之设置沿革,内容颇为详尽可取,然亦间有漏误之处,后人有作考辨纠误者。
礼志》十四卷,吴苑所撰。礼、乐为历朝统治者所重视,礼教为治民之本。礼仪反映了一个时代的政治及社会生活状况。礼仪同时也被用作封建刑法的补充。明朝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的朝代,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变化,礼制也发生了较明显的变化,尤其是正德、嘉靖以后,复有“礼崩乐坏”之势,而所谓“礼崩乐坏”则正是社会变革之时。《明史·礼志》也就必然要反映出这方面内容。
《礼志》所述,首为吉礼,即祭祀之典,包括祀天地诸坛、诸庙等,共六卷。次为嘉礼,以宫中之礼为主,附有地方“乡饮酒礼”,共三卷有余。嘉礼之后为宾礼,除来宾之礼外,官民相见之礼亦属之列。宾礼附嘉礼后,篇仅半卷。后有军礼一卷。再后则为凶礼三卷,述陵寝丧制。正符古五礼之制。《礼志》的优点是叙述较详,缺点是官民之礼过简,且所述礼仪,难于读明,需与《明会典》诸书相参而读。
《明史·乐志》三卷,主要记述有明一代乐器及乐章之制,以礼为本,乐随礼行。乐制所述并非明代音乐,而仍为礼制而已。明代有音律家朱载堉,为近代音乐创始之名人,惜其所创,非《乐志》所述。
《仪卫志》一卷,《舆服志》四卷,内容亦与礼制相关,记述较详尽。
《明史》仿《宋史》体例,《礼志》、《乐志》、《仪卫志》、《舆服志》均立而分述,较前诸史所立更为全善。
《选举志》三卷,所述颇有特点。其序言称:“选举之法,大略有四:曰学校,曰科目,曰荐举,曰铨选。学校以教育之,科目以登进之,荐举以旁招之,铨选以布列之,天下人才尽于是矣。”
因此《明史·选举志》首卷为学校,次卷为科目,三卷则荐举、任官铨选考察。明初重荐举,永乐以后;科目渐盛,荐举日轻,此种变化于志中叙述十分清楚,其体例为制度与事例夹叙,使人易读易懂,一目了然。《选举志》出自陆葇之手,陆葇进士出身,又选博学鸿儒,于选举关键,自当有所体会,故述史颇为得体。
《职官志》五卷,为《明史》诸志中之重点。明初太祖朱元璋罢丞相,升六部之秩,成祖朱棣始设内阁,中国历史上文官制度至此为一大变化时期,又有宦官衙门之设与历朝不同,其特点显而易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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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10 21:04:19 | 只看该作者
本纪
共二十四卷,就卷数而论,《明史》本纪所占不足全书十分之一,若以字数而论,则所占不及全书二十五分之一。由此可知本纪在《明史》中所占比例甚小,这是《明史》编纂体例中的一个特点。本纪在纪传体史书中,是以编年形式叙史的部分,《明史》显然是将本纪作为全史之纲,以简明扼要的方式,首列于全书之前,使人在读阅这部史书之时,首先了解到有明一代历史之概况,而不是使人在读阅本纪时便事无巨细尽览尽知。这应该算是《明史》修纂整体设计上的独到之处。
《明史》本纪的另一个特点,是尊重史实,不以明代官定史论为据。如建文帝年号于成祖夺位后革除,其四年实录仅以元、二、三及洪武三十五年,附于《明太祖实录》之后。《明史》中则专立《恭闵帝纪》一卷,甚为得体。再如英宗削景泰帝号,情形与建文事相似,《明史》中亦处理得当。清代史家钱大昕曾论称:“其例有创前史所未有者。如《英宗实录》附景泰七年事,称郕戾王,而削其庙号,此当时史臣曲笔。今分英宗为前后两纪,而列景帝纪于中,斟酌最为尽善。”(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九)明洪武中懿文太子朱标,因早逝而未及继位,建文元年(1399)追尊为孝康皇帝,庙号兴宗。成祖夺位后,废其帝号庙号,复称懿文太子。是虽曾有帝号,而未改元登极,故不入本纪,而入列传,但其曾有帝号,亦为史实,又与诸传不同,特于后妃传后,诸王传前立传。与之同列者,又有嘉靖皇帝之父,兴献王朱祐杬。嘉靖中兴大礼议,特尊其父为睿宗兴献皇帝,也属仅有帝号而已。《明史》本纪不列兴宗、睿宗,正与其以本纪为叙述有明一代历史之大纲有关。光宗即位于万历四十八年(1620)八月初一,死于同年九月初一,在位仅一月,未及改元,遂定以是年八月后为泰昌元年。《光宗本纪》于是附于《神宗本纪》之后,未单立一卷,仅以数百字述过,不失为大纲之作。
《明史》本纪虽以时间长短为本,分卷记史,然而又不尽拘泥于此。太祖在位三十一年,本纪则占三卷,因其为开国之君。成祖在位二十二年,本纪则占三卷,虽可称因其夺位登极,事属特殊,则已有轻重之分。英宗二卷,尚可因前后各有年号为由,宪宗二十二年,亦占二卷,世宗四十五年,神宗四十八年,同样各占二卷,庄烈帝十七年,亦占二卷。可见诸人修史,颇以史事轻重叙述,此又符合其立纲之体。总的来看,《明史》本纪,分帝而述,编年记事,又不失为一个整体,笔墨虽少,却完整明了,轻重适宜。《明史》本纪中一大令人遗憾之处是未能给南明诸帝立纪,这是清初政治形势所决定的。清朝官修史书,不仅不可能给南明诸帝立纪,甚至于列传中亦不立传。清初私家修史,妄谈及此,则也难免于“文字狱”之祸。


志之修纂,依照天、地、礼、乐之顺序排述,《天文志》出自汤斌之手。汤斌为清初廉正之臣,于修《明史》颇有所建言。顺治初修《明史》时,他曾应诏陈言,请广搜野乘遗书以修《明史》,且言:“《宋史》修于元至正,特传文天祥之忠;《元史》修于明洪武,亦著巴颜布哈之义。我朝顺治元、二年间,前明诸臣亦有抗节不屈,临危致命者,与叛逆不同。宜令纂修诸臣勿事瞻顾,昭示纲常于万世。”此下于所司,招致冯铨等人攻击,说他“夸奖抗逆之人”,幸亏顺治皇帝赞许汤斌之言,才未因此获罪。至康熙再修《明史》时,汤斌于康熙二十一年(1682)充任《明史》总裁,因此《明史》中本纪、志、列传不少篇出其笔下。但汤斌颇重经学,于天文则非其所长,其所撰《天文志》较为难读,不算成功。但正如王鸿绪大开了剽窃万斯同等前人史稿的先河,汤斌的《明史稿》也大篇幅地抄袭了方象瑛所撰的明史稿,“如方象瑛所撰稿多与汤斌所撰者相同,因汤斌为总裁,可能利用职务之便删改方稿入之自己的潜庵史稿中。……且方稿与汤潜庵拟稿相比,皆较简单,以知汤稿实为增改方稿之作。凡此皆据李氏(晋华)《纂修考》之言。(中州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 刘节编著《中国史学史稿》)
《明史·天文志序》称:“自司马迁述《天官》,而历代作史者皆志天文。惟《辽史》独否,谓天象昭垂,千古如一,日食、天变既著本纪,则《天文志》近于衍。其说颇当。..然因此遂废天文不志,亦非也。天象虽无古今之异,而谈天之家,测天之器,往往后胜于前。无以志之,使一代制作之义泯焉无传,是亦史法之缺漏也。..明神宗时,西洋人利玛窦等入中国,精于天文、历算之学,发微阐奥,运算制器,前此未尝有也。兹掇其要,论著于篇。”
由此可知,修纂《明史·天文志》的宗旨,虽然仍抱对天文之轻视,但也看到了明代天文学的发展,尤其是西方传教士带来的西洋天文学知识,于中国传统天文学颇有裨补。《天文志》除第一卷叙述传统天文学与“西洋之说,既不背于古,而有验于天”者外,还比较系统地介绍了从明太祖至崇祯皇帝其间仪象(即天文仪器)的发展变化。第二卷与第三卷则记有明一代天文现象的变化,除去日食已全部记入本纪之中外,其余如“月掩犯五纬”,“五纬掩犯”,“五纬合聚”,“五纬掩犯恒星”,以至“星昼见”、“晕适”、“星变”、“流陨”等,多有记录,虽然难懂而泛浅,仍有一定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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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10 21:03:59 | 只看该作者
直到“三藩之乱”基本平定之后,清廷才有力量集中人力物力正式动手修纂《明史》,其间已历时三十五年之久。真正动手修史,是康熙十八年以后的事。康熙十七年(1678年)诏征博学鸿儒,次年三月,试博学鸿儒一百四十三人于体仁阁,取一等二十人,二等三十二人,命纂修《明史》,从这时候起,正式动手修纂《明史》的第二阶段即告开始。康熙年间修《明史》者,可谓人才济济。有当时的著名文学家朱彝尊尤侗毛奇龄等人。但出力最多的是清初著名史家万斯同。这里,应当提一提我国史学史的一段公案。原来,明清之际,有一些明朝遗臣和反清志士十分重视明史的研究。杰出思想家黄宗羲曾编《明文海》四百多卷,并著有《明史案》二百四十卷;顾炎武也辑存有关明朝史料一两千卷。清朝统治者入关后,为笼络明朝遗臣、社会名流,曾有意开博学鸿词科。虽然有睢州人汤斌等汉人积极参与,但黄、顾等人仍然秉持文人的骨气坚持不肯与清廷合作,但为着保存明朝真实史迹的目的,仍派出了得力助手参与明史的编纂。黄宗羲的得意弟子万斯同,便是当时被委派参加明史的编撰人之一。黄宗羲的儿子、顾炎武的外甥,也都参与其事。这样,就相应地保证了明史的质量。万斯同是一位出色的史学家。清初著名学者钱大昕曾评论他:“专意古学,博通诸史”,熟于明朝掌故,对自洪武至天启的“实录”,皆“能暗诵”,了如指掌。他先后编写和审定两种明史稿。各有三百和四百多卷。因此,可以说,《明史》的初稿,在万斯同时代已基本上完成了。万斯同死后,先后三次任明史总编的王鸿绪,把万氏的明史稿进行了改编,于康熙末年和雍正初年两次向皇帝进呈。这便是王氏《明史稿》本。王氏此举曾引起当时和后来文坛的非议和责难,史学家们一致认为王鸿绪实际上是掠夺了数十年来以万斯同等人为主力的几十个学者的劳动成果,属于剽窃行为。
到雍正元年(1723年)正因为康熙十八年(1679年)博学鸿儒科及其修纂《明史》只是康熙皇帝的一种政治手段,所以其结果也必然会时重时轻,迁延时日,前后用了将近五十年时间,直到康熙皇帝病逝,雍正元年(1723年)仍然未能完成这部官修的前朝史。但是,这时的情况与顺治二年(1645年)下诏初修时已经大不相同。除了政局稳定,经济也逐渐恢复,到康熙后期更出现了繁荣盛世,这些都为《明史》的修纂工作提供了良好条件,无论从人力物力还是资料的征集方面,都是前所未有的。因此,这近五十年时间,虽然未能完成《明史》的修纂,但却是《明史》成书的关键阶段。我们今天所见《明史》之雏形便是在此时形成的。到雍正元年(1723年)为止,先后完成了四部《明史》的稿本。一种是万斯同审定的三百十三卷本,另一种是他审定的四百十六卷本,这两种稿本都被称作万氏《明史稿》。此外还有王鸿绪于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进呈的《明史(列传部分)》二百零五卷本,这实际上是在万氏《明史稿》基础上删削而成的。到雍正元年(1723年)六月,王鸿绪又一次进呈《明史稿》,包括纪、志、表、传,共计三百十卷,这便是王氏《明史稿》,即后来刊刻的所谓《横云山人明史稿》。至乾隆四年(1739年),清政府又第三次组织人手修改明史稿,这才形成定稿的《明史》。因为这次修书总裁为张廷玉,因此现在通行的《明史》题为张廷玉等撰,张廷玉是唯一在在清朝中配享太庙的汉人。
经过三次改稿,费时几十年。《明史》的确有不少长处。首先,它体例严谨,叙事清晰,文字简明,编排得当。史评家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曾将辽宋、金、元诸史和《明史》作了比较,认为“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其次,《明史》的史料较为丰富。当时可资的第一手史料很多,除一套完整的明朝各帝“实录”而外,尚有邸报、方志文集和大量私家史乘。朱彝尊修史时《上总裁第二书》中说,仅各地的方志藏于国家图书馆者,即达三千余册之多。此外,如明人王世贞著述的《锦衣志》、《中官考》等,都对明朝特务统治和宦官之弊有系统地作了介绍。这些,都使明史的修撰者们较之各朝修官史者,有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第三,《明史》有些地方持论公允,也能秉直书写。如熊廷弼的功罪问题的记载,都很有参考价值。第四,《明史》在体例上有新的创造,在列传中专列了“阉党”、“流贼”和“土司”三目。宦官专政为明朝一代历史的重大问题,《阉党传》记载了王振刘瑾魏忠贤等宦官党羽祸国殃民的罪行。《明史》的作者们对李自成、张献忠等义军头领立传时称为“流贼”,完全是当时社会执政者的视角记载,也为统治者总结了经验:“至于亡明,剿抚之失,足为炯鉴。”但客观上为后人保存了明末农民战争的某些可靠史料。《土司传》专写西南少数民族的情况,分湖广、四川、云南、贵州、广西五个土司传。这些传,保存了大量这一带少数民族的重要资料。今日国内少数民族的历史,大半可以追溯到明朝初年。此外,《明史》其它部分篇章,也为后人保存了不少可贵的史料,如《刑法志》中对明代特务机构厂卫的叙述等,都有助于后人对这段历史的考察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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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10 21:02:49 | 只看该作者
明史
《明史》是二十四史最后一部,共三百三十二卷,包括本纪二十四卷,志七十五卷,列传二百二十卷,表十三卷。它是一部纪传体断代史,记载了自朱元璋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至朱由检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二百多年的历史。
其卷数在二十四史中仅次于《宋史》,其修纂时间之久、用力之勤则是大大超过了以前诸史。《明史》虽有一些曲笔隐讳之处,但仍得到后世史家广泛的好评。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31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

清朝入主中原后,顺治二年(1645年)四月癸亥(十一日),御史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注:赵继鼎奏请纂修《明史》的记载,见于《清世祖实录》卷15,何冠彪《顺治朝〈明史〉编纂考》一文首揭此事。但清廷何时决议纂修,尚无确切史料证实。清代官书中亦不见有关纂修《明史》的诏令,《清世祖实录》中仅见几位总裁于顺治二年五月癸未的上奏,其中言,“臣等钦奉圣谕,总裁《明史》”,并提出副总裁及纂修人员名单。这种“钦奉圣谕”,很可能仅是早朝时的口头指示而已。以往论著称顺治二年五月“诏修《明史》”,表述确实有所不当,准确言之为:顺治二年五月,清廷组成《明史》的纂修人员。),得到了清廷认可。
其后,大学士冯铨、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为总裁,操办此事。是年五月,由总裁提名副总裁和纂修官,并设收掌官七员,满字誊录十员,汉字誊录三十六员, 揭开了清朝官方纂修《明史》的序幕。康熙四年(公元1665年),重开明史馆,因纂修《清世祖实录》而停止。康熙十八年(公元1679年),以徐元文为监修,开始纂修明史。于乾隆四年(公元1739年)最后定稿,进呈刊刻。《明史》是我国历史上官修史书中纂修时间最长的一部。如果从清顺治二年(1645年)开设明史馆起,到乾隆四年(1739年)正式由史官向皇帝进呈,前后历时九十四年。假如从康熙十八年(1679年)正式组织班子编写起至呈稿止,为时也有整整六十年之久。
主要是当时政治上不稳定的原因。《明史》的正式开馆修纂始于清顺治二年五月初二(1645 年5 月26 日)。据清朝顺治实录记载,当日以修《明史》总裁官内三院大学士冯铨洪承畴李建泰范文程刚林祁充格等奏请,正式设置副总裁官,以学士、侍读学士詹霸等十一人充任,并且选定纂修、收掌誊录官[6]
此时正值清军入关之初,立足未稳便急于诏修《明史》,其目的是显而易见的。一是以此宣告明朝已亡,而当时南京的弘光朝廷正与清朝南北对抗,修《明史》便是不再承认弘光的南明政权存在。二是以此笼络明朝遗臣,通过纂修《明史》,使那些降清的明朝汉族官员有一种情感上的寄托。
从当时的形势来看,开馆修史的条件是根本不具备的。虽然到五月十五日(6 月8 日)清军攻入南京,南明弘光朝廷灭亡,五月二十八日(6 月21日)清廷宣布“平定江南捷音”,但是实际上清军在江南遭到了军民的坚决抵抗,尤其是清廷公布“剃发令”后,更激起江南百姓的抵制。其中著名的战斗有阎应元领导的江阴保卫战,固守孤城达两月之久。

南明弘光政权覆灭后,明臣黄道周郑芝龙等奉唐王朱聿键于福州建立了隆武政权;与此同时,张国维张煌言等奉鲁王朱以海于绍兴监国;李自成农民起义军余部也与明总督何腾蛟结合抗清。到顺治三年(1646年),明臣苏观生等奉朱聿鐭在广州建立了绍武政权,丁魁楚瞿式耜等又拥立桂王朱由榔建立了永历政权。顺治六年(1649年),张献忠农民军余部在孙可望李定国率领下,与南明永历政权结合,成为抗清主力之一。
清康熙八年(1669年),康熙皇帝拘禁权臣鳌拜,开始亲政。然而此时政局又有新的变化。康熙十二年(1673年),由于平南王尚可喜平西王吴三桂和靖南王耿精忠撤藩而引发了“三藩之乱”,从此,又开始了长达八年之久的战乱。直到康熙二十年(1681年)十月,吴三桂之孙吴世璠自杀。“三藩之乱”期间,清廷集中全力平叛,仍然无暇顾及《明史》的修纂,因此,当时朝廷在顺治二年(1645年)所下修纂《明史》的诏令,实际只是一纸空文,它的政策作用远远超出了它修史的作用。
《明史》修纂第一阶段无绩可言的另一方面原因,是史料的缺乏和人力的不足。当时不仅没有力量整理明朝的邸抄和档案,而且在征求图书时,献书者也极少,就连最基本的史料明代历朝实录也不完整,天启朝实录缺少七年以后部分,崇祯朝因亡国而无实录。如此种种,也限制了《明史》修纂工作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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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10 21:00:26 | 只看该作者
《元史》存在的不足也是很多的。就资料而言,在长期战乱之后,史籍散失很多,一时难以征集,很难完备,已经收集到的资料,限于翻译条件,也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如《元朝秘史》以及元朝的蒙古文典籍、档案等等,都是很大的缺憾。所指出的问题主要是:随得随抄,前后重复,失于剪裁;又不彼此互对,考定异同,时见抵牾。如本纪或一事而再书,列传或一人而两传。同一专名,译名不一。史文译改,有时全反原意。沿袭案牍之文,以致《河渠志》、《祭祀志》出现了耿参政、田司徒、郝参政等官称而不记其名。又据案牍编宰相年表,仅删去其官衔而不予考订,以致有姓无名。
《元史》列传照抄碑志家传之类,取舍不当之处甚多。改写纪年的干支,竟有误推一甲子六十年的情况,使史实完全错乱。史料中没有具体庙号的皇帝,改写时弄错的例子甚多,如将太祖误为太宗,太宗误为太祖,宪宗误为世祖,世祖误为宪宗等。纂修人对前代和元朝蒙古族的制度也不熟悉,如宋朝各州另有军号、郡名,《地理志》述沿革,却写成某州已改为某军、某郡之类。又如蒙古各汗的斡耳朵,汗死“其帐不旷”,由后代后妃世守以享用其岁赐,《后妃表》编者竟据此名单列为某一皇帝的妻妾。如此等等。所以清人钱大昕嘲笑“修《元史》者,皆草泽腐儒,不谙掌故”,因此下笔“无不差谬”。
不过,由于《元史》的编纂距元朝灭亡只有一两年时间,元朝的一些史料,当时还没有得到。像大将常遇春攻克开平,俘获元顺帝北逃时带走的史料,因是洪武三年六月,《元史》已二次修成。这些史料就来不及引用了。又因当时的编纂人不懂蒙古文,考订的功夫也不够,造成《元史》中出现了不少问题,如有的应立传而无传,甚至开国勋臣的传记也有缺略;有的一个人立有两传。至于史实错误,译音不统一等,就更不胜枚举。因此,阅读《元史》,应参考《元朝秘史》、《新元史》等书籍。
朱元璋在建国之初,立即着手组织《元史》的编纂,而且在很短的期间成书,主要出于政治上的需要。他的意图是以此来说明元朝的灭亡和明朝的兴起都出于天命”,而他自己则是“奉天承运”的真命天子。
明成祖时命解缙改修《元史》,他写了《元史正误》一书。后来,参加纂修《元史》的朱右又写《元史拾遗》,许浩作《元史阐微》等,都是对《元史》的订正和补充。清朝的学者,进一步对《元史》加以考证和改编,成果累累,像邵远平的《元史类编》、魏源的《元史新编》、洪钧的《元史译文证补》、曾廉的《元书》、屠寄的《蒙兀儿史记》等;还有从《永乐大典》中辑出的《元朝秘史》。这些书籍对《元史》作了不少增补考证,但仍有许多遗漏。直到清末民初的柯劭忞撰成了《新元史》。但它们都不能取代《元史》原书。
《元史》问世后,很多学者对它表示了不满,钱大昕则是不满者中持激烈否定态度的一个。他指出:“古今史成之速,未有如《元史》者,而文之陋劣,亦无如《元史》者”“开国功臣,首称四杰,而赤老温无传。尚主世胄,不过数家,而郓国亦无传。丞相见于表者五十有九人,而立传者不及其半”“本纪或一事而再书,列传或一人而两传”。 明朝的徐一夔也说:顺帝在位三十六年的事,既无“实录”可据,又没有参考书,只凭采访写成,恐怕史事未必核实。对于《元史》的批评,主要认为它的编纂工作过于草率,没有认真的融合贯通,基本上都是利用已有的文献资料,略加删削修改而成。
但是,作为研究元代历史的史料来看,《元史》比其他某些正史的史料价值更高。它仍是我们今天了解、研究元代历史的极其珍贵的文献。它是最早的全面、系统记述元代历史的著作。①元代的十三朝实录和《经世大典》已经失传,其部分内容赖《元史》得以保存下来。②《元史》的本纪和志占去全书一半,而本纪占全书近四分之一,《文宗纪》竟多达一年一卷。有人批评它不合定例,不知芟削。然而这种作法却起到保存上述失传史料的作用。列传部分,由于元代史馆的资料就不完备,汉族文人常有碑传可资参考,而一些蒙古名臣往往无从搜寻,因此立传有详于文人,略于蒙古将相大臣的现象。如丞相见于表的有五十九人,而立传的不及一半。太祖诸弟、诸子仅各有一人有传,太宗以后皇子无一人立传。可是就见于列传的蒙古、色目人而言,其中有一小半人已没有别的史料可供参考,后世对这些当时有很大影响的历史人物的事迹只能通过《元史》才能了解。③纂修者违反了修史的惯例,没有删去儒家学者认为不屑一提的史实。如有人批评“作佛事则本纪必书,游皇城入之礼乐志”。又批评它“列传则先及释老,次以方技,皆不合前史遗规”。但这些保留或增加的内容,正是反映元代一些重大社会内容的史实。此外如《地理志》附录河源、西北地、安南郡县等项,《祭祀志》附国俗旧礼,《食货志》增创岁赐一卷,这都是根据元代实际情况保留下来的重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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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10 21:00:00 | 只看该作者
明太祖朱元璋十分重视修史工作,他即位的当年,即元朝灭亡的当年,1368年,便下诏编修《元史》。
洪武二年(1369)二月丙寅(初一),在南京的天界寺(今南京朝天宫东)正式开局编写,以左丞相李善长为监修,宋濂王袆为总裁,征来山林隐逸之士汪克宽胡翰赵埙等十六人参加纂修。明朝初年的著名文学家宋濂是主要负责人。这次编写至秋八月癸酉(十一日)结束,仅用了188 天的时间,便修成了除元顺帝一朝以外的本纪37卷,53卷,6卷,63卷,共159卷。这次修史,以大将徐达元大都缴获的元十三朝实录和元代修的典章制度史《经世大典》为基础。
由于编纂的时间太仓促,缺乏顺帝时代的资料,全书没有完成,于是派欧阳佑等人到全国各地调集顺帝一朝资料,于洪武三年二月六日重开史局,仍命宋濂、王祎为总裁,率领赵埙朱右贝琼等15人继续纂修,经过143天,七月初一书成,增编顺帝纪10卷,增补元统以后的《五行》、《河渠》、《祭祀》、《百官》、《食货志》各1卷,三公和宰相表的下卷,《列传》36卷,共计53卷。然后合前后二书,按本纪、志、表、列传厘分后,共成210卷,也就是现在的卷数。两次纂修,历时仅331天。

版本[url=]编辑《元史》的版本很多,最早的是洪武刻本,洪武三年(1370)秋七月《元史》修成,十月便已“镂版讫功”。嘉靖初年,南京国子监编刊二十一史,其中《元史》用的是洪武旧版,损坏的版面加以补刊,一般版心嘉靖八、九、十年补刊字样,是为南监本。万历二十四年(1596)至三十四年(1606),北京国子监重刻二十一史,《元史》也在其中,是为北监本。[/url]
清朝乾隆四年(1739)武英殿又仿北监本重刻《元史》,是为殿本。乾隆四十六年(1781),对、金、三史的译名进行了谬误百出的妄改,挖改了殿本的木版,重新印刷,通称乾隆四十六年本,这个版本是《元史》最差版本之一。道光四年(1824),又对《元史》作了进一步的改动,重新刊刻,是为道光本。以后还有各种翻刻重印的版本,通常为治元史者所不取。
1935年,商务印书馆以99卷洪武本和南监本合配在一起影印出版,是为百衲本,此在通行各本中最接近于洪武本的原貌,为治元史的中外学者沿用了四十余年,但其中有描修的错误。1976年4月,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以百衲本为底本,校对了北京图书馆藏原书、北京大学图书馆藏一百四十四卷残洪武本及其他版本,还吸收了前人对《元史》校勘的成果,并利用了大量的原始资料,校正了有关史文,这是目前最好的版本
《元史》由于编修时间仓促,而且出于众手,使它不可避免地存在许多不足之处,历来就遭到学者们的非难。同时也因为它多照抄史料,所以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使它具有比其他某些正史更高的史料价值。元朝的13朝实录和《经世大典》已经失传,部分内容只是靠《元史》才得以保存下来。《元史》的本纪和志占全书一半,而本纪又占全书近1/4,保存了大量失传的史料。列传部分,由于元代史馆的资料就不完备,汉人(特别是文人)常有碑传资料可以参考,而一些蒙古名臣的资料常常无处可找,因此立传的不及一半。就列传中的蒙古、色目人而言,其中一部分人已没有别的史料可供参考,后世对这些在当时很有影响的历史人物的事迹只有通过《元史》才能了解。《元史》的编修者违反一般的修史惯例,把一些儒家学者认为不值一提的史实也记入《元史》。如本纪中记载作佛事,礼乐志中记载游皇城,列传则把佛教、道教人物排在最前面,其次是方伎传。这些内容虽还有悖惯例,但恰恰反映了元代真实的社会情况,对研究金朝、元朝时期佛教,尤其是道教各流派的情况提供了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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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10 20:59:17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沈陌 于 2016-4-10 21:01 编辑

元史
《元史》是系统记载元朝兴亡过程的一部纪传体断代史,成书于明朝初年,由宋濂(1310~1381年)、王袆(1321~1373年)主编。全书二百一十卷,包括本纪四十七卷、志五十八卷、表八卷、列传九十七卷,记述了从蒙古族兴起到元朝建立和灭亡的历史。
元朝是我国境内一个古老的少数民族——蒙古族建立的封建王朝。蒙古族兴起于黑龙江上游额尔古纳河东部,后来逐渐散布到蒙古高原的广大地区。
成吉思汗建国以前,蒙古人还没有文字,后来借用畏兀儿文写蒙古语,创制了畏兀儿字的蒙古文
到1260年,忽必烈又命国师八思巴藏文创制“蒙古新字”,作为官定的蒙古文。因此蒙古建国前和建国后的一段历史,都是后来追述的,比较简略,也有错误。蒙古太宗窝阔台)到宪宗蒙哥)时期编成的史书《元朝秘史》,就是用畏兀儿字的蒙古文写成的。这部史书对了解十二至十三世纪上半期蒙古族历史有重要价值。
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由参知政事王鹗建议,忽必烈始设翰林国史院,开始纂辑国史。至元年间,又设立蒙古翰林院,专用蒙古文记录史事。这些机构的设立,使元朝除了元顺帝的“实录”缺失,其他十三帝都有较为完整的“实录”,为撰修《元史》提供了主要史料依据。后来由于元朝末代皇帝元顺帝无实录可据,明太祖为了弥补元顺帝一朝历史,派欧阳佑等十二人为采访官,到北平(今北京)、山东等地,搜集史料,以备续编。
另外,历代的《后妃功臣列传》也是《元史》本纪和列传的重要资料来源。
元朝的典章制度史也不少,主要有《皇朝经世大典》(《元史》中的《志》和《表》主要取材于此)八百八十卷、留存至今的《元典章》、王祯的《农书》、郭守敬的《授时历经》等,这些都是修《元史》的重要参考材料。此外,还有些史料杂著,如宋人著的《黑鞑事略》、《蒙鞑备录》、《长春真人西游记》等,也是修《元史》的材料来源。《元史》依据上述材料成书,因而具有原始史料丰富的特点。

《元史》的本纪,以记载忽必烈事迹的《世祖本纪》最为详尽,有十四卷之多,占本纪篇幅的三分之一;其次是《顺帝本纪》,有十卷之多。这是因为元世祖和元顺帝在位时间都长达三十多年,原始史料丰富,所以对他们的记述就比较详细。这体现了《元史》编纂中的实事求是的精神,材料多就多编,材料少就少编。像蒙古建国前后的史料不多,那时《元朝秘史》尚未译出,因此,成吉思汗和蒙哥的本纪就只各有一卷。
《元史》的志书,对元朝的典章制度作了比较详细的记述,保存了大批珍贵的史料。其中以《天文》、《历志》、《地理》、《河渠》四志的史料最为珍贵。《天文志》吸取了元代杰出科学家郭守敬的研究成果。《历志》是根据元代历算家李谦的《授时历议》和郭守敬的《授时历经》编撰的。《地理志》是根据《大元一统志》,《河渠志》是根据《海运纪原》、《河防通议》等书编撰的。而今,《大元一统志》等书已经散佚,《元史》中保存了这些书的内容,史料价值就更为可贵。
《元史》的列传有类传十四种,大多沿袭以往的史书,只有《释老》一传是《元史》的创新。《释老》是记载宗教方面的列传,从中可以了解宗教在元朝所居的地位和发展情况。类传中以《儒学》、《列女》、《孝友》、《忠义》四种所记的人物最多,说明宋以来封建的思想统治在逐步加强。《元史》列传还有个特点是,所叙述的事,都有详细的年、月、日记载,这就更增加了参考价值。
《元史》的体例整齐,文字浅显,叙事明白易懂,还保留了当时的不少方言土语,这同朱元璋提倡浅显通俗的文字是分不开的。宋濂修《元史》时,遵照朱元璋的意图,强调“文词勿致于艰深,事迹务令于明白”,因此《元史》称得上是一部较好的正史
《元史》的史料来源一是实录,二是《经世大典》,三是文集碑传,四是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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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10 20:58:07 | 只看该作者
史料的积累
金朝是女真族建立的。女真的远祖可以追溯到商周时代的肃慎。唐代时称靺鞨。五代时,契丹称黑水靺鞨为女真。女真从始祖函普到乌雅束八代,尚无文字,那时自然谈不上史事的记载。到阿骨打建立金国以后,最初也无文字。阿骨打的侄儿、金大将完颜宗翰喜好访问女真老人,多得先人遗事。后来,女真统治者逐步吸取汉族文化,设立国史院,置监修国史等史官,开始编撰史书。金太宗天会六年(1128年),令完颜勖与耶律廸延掌国史。完颜勖等就把宗翰了解到的从始祖以下十帝的事,综合为三卷。金熙宗皇统八年(1148年),完颜勖等又进《太祖实录》二十卷。金世宗时,修《睿宗实录》。世宗让修史的人拿着修好的《睿宗实录》去请教老臣彀英,彀英为之更正了不少错误。所以金代的“实录”是比较详实的,从世祖函普起,到哀宗守绪,共十九代,大致都有记载。其中固然有一部分是追述的,不尽可靠,但都是金朝人追述的,比后世人的追述要真实些。金亡以后,“实录”均存于顺天的张万户(张柔)家。张曾任金经略使,后来投降蒙古,并为前驱,1233年,参加攻金都城汴京(今河南开封)之役。城破后,张柔“于金帛一无所取,独入史馆,取《金实录》并秘府图书”。至元世祖中统二年(1261年),张柔把《金实录》献给朝廷。元世祖的谋士刘秉忠王鹗等都曾先后请修《金史》。元英宗时,又修过一次《金史》。有了上述编撰的基础,到元顺帝时,自然有了丰富的史料,也能很快成书。
在这之前,金末文人元好问(裕之)曾想利用金实录撰修金史,未能实现。但所传中州集及壬辰杂编,保存了不少他蒐集的金史史料,这两部书也为修撰金史之所本。又,金末文人刘祁(京叔),目睹金的亡国,他从汴京辗转两千余里,回到故乡浑源以后,写了归潜志一书,记载了作者所熟悉的人和事,对了解金末文人及社会情况有极大参考价值。故元史馆的臣僚说:“刘京叔归潜志与元欲之壬辰杂编二书,虽微有异同,而金末丧乱之事犹有足徵者焉。”(金史卷一一五完颜奴申传)这些都为修金史提供了很好的条件。所以在元人修的三史之中,金史要算是较好的一部。
与辽相比,金代修史制度要完善得多。有记注院,掌修起居注;秘书监设有著作局,掌修日历;还有国史院,掌修实录和国史。其实录编修最为完备,太祖以下除卫绍王、金哀宗之外,均有实录;除此之外,还有记载金朝先世的《先朝实录》3卷;生前未称帝,死后追加尊号的世宗生父睿宗、章宗生父显宗也都有实录;此外还修有国史,包括皇帝本纪及功臣列传;金宣宗时,因害怕蒙古军的再次进犯,金由中都(今北京)迁往开封,这些历史文献也随之携至汴京。汴京被蒙古军攻克之后,当时依附于蒙古,并参与了攻汴战斗的汉族地主军阀张柔颇具远见,在其他蒙军将士争抢金帛财宝时,他却来到金史馆,将金朝实录及其他秘府图书运回了家中。这些图书文献在中统二年(1261年)被献之于朝廷。天兴三年(1234年)正月,蒙宋联军攻克蔡州,金朝灭亡了。元朝建立后,金朝遗老王鄂不但向元世祖忽必烈提出了修辽、金二史的建议,而且开始着手搜集、整理金代的历史资料。卫绍王朝没有实录,现在卫绍王本纪中的材料都是中统三年王鄂收集的;金朝迁蔡州之后,史书记载中断,也是因为王鄂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著有《汝南遗事》4卷,才得以将这一段亡国的历史始末记载下来。因而金代历史文献保存得比辽朝多而且完整,加上金朝其他文人也注意搜集金代史实,如金末文人刘祁著《归潜志》、诗人元好问著《壬辰杂编》(今已佚)等也保存了不少金代史实。可见元末修《金史》,既有实录、国史为根据,又有王鄂等人的搜集、补缀,还有刘祁、元好问等人的著作可直接资以参证,其所依据与《辽史》纂修时所据要丰富多了。加上这些资料又已经过不少人的加工整理,使编纂者易于着手,这与《宋史》撰写时面对一堆数量庞大、毫无整理的原始材料又不一样。于是《金史》比辽、宋二史高出一筹,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历次修《金史》,除依据张万户献上的实录外,还有就是金朝末年两位学者的著述,即刘祁的《归潜志》和元好问的《壬辰杂编》。金亡以后,元好问以编史为己任,听说《金实录》在张万户家,就向他表示,愿修金史,希望看到《金实录》,但没有如愿。不过,他没有灰心,并且说:“不可令一代之迹泯而不传。”于是就在家里著述,“凡金源君臣遗言往行,采摭所闻,有所得辄以寸纸细字为记录,至百余万言。”名之为“野史”,即《壬辰杂编》一书。刘祁的《归潜志》也是元代编写《金史》的主要史料之一。元好问和刘祁二人亲身经历了金末的丧乱之事,书中所论都是耳闻目睹,且二人文笔又好,所以《金史》中有关金末历史的记载,写得十分生动,使人读之历历如见。
正因为元末《金史》的成书经营很久,同《宋史》、《辽史》的仓促成书不同,所以有高下之分。《四库全书总目》中赞扬《金史》说:“首尾完密,条例整齐,约而不疏,瞻而不芜,在三史之中,独为最善。”这个评价是不错的。例如书中对金代战争的记述,既生动、又不冗繁。金代的战争比较多,如果一一铺叙,容易写得繁琐冗长。而《金史》中只是把每一件大事在一两个主事人的纪、传中详述,对其他事和人,只是在其他纪、传中从侧面加以补充。这样就能有纲有纪,条理井然。金建国前的抗辽战争的河店一战,是完颜阿骨打亲自率领攻打的,《金史》就在金太祖本纪里详述了此次战役。后来。金追获辽朝皇帝,又掳取宋朝皇帝,则在大将宗翰、宗望的传里记述了这两件事。
在编写体例上,《金史》也有创新。书中的本纪第一卷,不是从金太祖阿骨打开始,而是以《世纪》为开始,追述阿骨打以前十代的事迹,便于读者对女真先世在氏族部落时的社会情况有个大致的了解。本纪的最后一卷,又增加了《世纪补》,用以记述熙宗的父亲景宣帝、金世宗的父亲睿宗、金章宗的父亲显宗。这三人原来都是大臣,只是由于他们的儿子做了皇帝,不便列入诸臣传,所以又立《世记补》。这种体例,后来为《元史》、《明史》所效法。《金史》里还可以看到《交聘表》,这是用表格形式把金与宋、西夏、高丽等国和战,以及它们之间的往来诸事,一一记录下来,读起来一目了然。
《金史》以“实录”为依据,史料翔实可信。如在记述金与辽的往来和征战中,对金统治者所用的诈谋诡计等,都能如实地叙述;对金朝统治阶级的残暴、荒淫、互相倾轧,也能比较充分地揭露。
《金史》的志书内容比较详细,共有三十九卷,占全书的三分之一弱。其中的《河渠志》、《兵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五种写得不错,能反映出金朝社会的基本特征。
当然,《金史》也有许多不足之处。有的重要人物没有列传,甚至无记载。如金初建策阿骨打称帝的渤海人杨朴,是阿骨打身边重要的谋臣,金建国之初,“诸事革创,朝仪制度,皆出其手”,这样重要的人物为什么在《金史》中只字未提呢?大约不会是疏漏,而是不愿把阿骨打称帝这件开创金朝基业的事,说成是渤海人的主意。有的重要事情没有记载,如天会十年(1132年)金立的伪齐迁都汴,十二年(1134年)金、伪齐合兵伐宋等,都是金国大事,《金史》中一概不书。此外,《金史》列传中的人名杂乱,一人多名或译名不一的现象很多。
百衲本影印的元至正刊本(其中八十卷是初刻,五十五卷是元朝后来的覆刻本),是现存金史最早的本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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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史 金史》撰成于元代,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 本词条对金史的历次编撰过程进行了介绍,并列出了《金史》的详细目录,最后,词条对各学者对《金史》的评价做了总结和归纳。
《金史》是二十四史之一。撰成于元代,全书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兴衰始末的重要史籍
《金史》是元修三史之一,最早议修于元世祖中统二年(公元1261年),以后在至元元年、十六年,以及仁宗朝、文宗朝都分别议论过修史的事,都因义例难定未付诸实行,直到元顺帝至正三年(公元1343年),才决定“各与正统”,《辽》、《金》、《宋》三史分别撰修。翌年(1344年)十一月,《金史》告成,前后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元朝脱脱等主持编修的《金史》,是宋、辽、金三史中编撰得最好的一部,具体参加修纂的有沙剌班、王理、伯颜、赵时敏、费著、商企翁,铁木尔塔识、张起岩欧阳玄王沂杨宗瑞等,其中欧阳玄的贡献最为突出,他制订《金史》撰修的发凡举例,书中的论、赞、表、奏皆他属笔。从元顺帝至正三年(1343年)三月开始编撰,至第二年十一月成书。全书共一百三十五卷,其中有本纪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传七十三卷。记载了上起金太祖完颜阿骨打出生(1068年),下至金哀宗天兴三年(1234年)蒙古灭金,共166年的历史。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认为它不仅超过了《宋史》、《辽史》,也比《元史》高出一筹。
优点
历代对《金史》的评价很高,认为它不但超过了《宋史》、《辽史》,还比《元史》高出一筹。《金史》编得好,是由于原有的底本比较好,及金朝注重史书的编纂工作。
学者们一般认为,《金史》在二十四史中虽谈不上是上乘之作,不能与《史记》、《汉书》、《三国志》等比美。但是,在元末所修三史中却是最好的一部。清代史学家赵翼评论说:“《金史》叙事最详略,文笔亦极老洁,迥出宋、元二史之上。”(《廿二史札记》卷27)《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也说:“元人之于此书,经营已久,与宋、辽二史仓促成书者不一样,所以本书首尾完备、条例整齐、简约而无疏漏、周赡而不繁芜,在宋、辽、金三史之中,是最为完善的。”确实,与宋、辽二史相比,其优点是比较突出的。首先,在编纂体例和内容方面,便有许多超越前史的独特之处。如《金史》不但记载了金建国以后120年的历史,而且为了专门叙述金太祖先世的生平事迹,回顾了女真族建国前的历史,从而保存了女真族早期历史的珍贵材料,备受今人重视;在各《本纪》的末尾,设立了《世纪补》一篇,专门记述了几位未曾即位称帝,而被后代追认的几位皇帝的事迹,这在体例处理方面十分得体,为后代修史者所继承;此外,《金史》在最末尾专立《金国语解》一篇,用汉语标出了表现在官称、人事、物象、姓氏等等之中的女真语称谓,是参照释读《金史》及研究女真语言文字的重要资料;《金史》还根据具体需要,创立了《交聘表》,以编年体表格的方式记述了金朝与邻国(如宋、西夏高丽)的和战及来往关系,形式新颖,内容清晰。
其次,在史料剪裁及记述方面,处理也比较得体。对重要历史事件、人物一般记载比较详细,从而反映出其历史全貌,避免了像《宋史》那样详略失当、比例失调的现象。记述历史事实也比较客观审慎,因而,真实性是比较可靠的。特别是本书的表和志,使用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将金朝的典章制度比较系统、全面地记载下来。如《礼志》、《乐志》、《舆服志》、《食货志》、《选举志》、《百官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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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托克托等奉敕撰。至正三年四月,诏儒臣分撰,于四年三月书成。为本纪三十卷、志三十一卷、表八卷、列传四十六卷、国语解一卷。考辽制,书禁甚严。凡国人著述,惟听刊行于境内;有传于邻境者,罪至死。(见沈括《梦溪笔谈》僧行均龙龛手镜条下。)盖国之虚实,不以示敌,用意至深。然以此不流播于天下。迨五京兵燹之后,遂至旧章散失,澌灭无遗。观袁桷《修三史议》、苏天爵《三史质疑》,知辽代载籍,可备修史之资者寥寥无几。故当时所据,惟耶律俨、陈大任二家之书。见闻既隘,又蒇功于一载之内,无暇旁搜,潦草成编,实多疏略。其间左支右诎,痕迹灼然。如每年游幸,既具书于本纪矣。复为《游幸表》一卷。部族之分合,既详述于《营卫志》矣,复为《部族表》一卷。属国之贡使,亦具见于本纪矣,复为《属国表》一卷。义宗之奔唐、章肃之争国,既屡见于纪、志、表矣,复屡书于列传。《文学》仅六人,而分为两卷。《伶官》、《宦官》本无可纪载,而强缀三人。此其重复琐碎,在史臣非不自知。特以无米之炊,足穷巧妇,故不得已而缕割分隶,以求卷帙之盈。势使之然,不足怪也。然辽典虽不足徵,宋籍非无可考。《东都事略》载辽太宗建国,号“大辽”。圣宗即位,改“大辽”为“大契丹国”。道宗咸雍二年,复改国号“大辽”。考重熙十六年《释迦佛舍利铁塔记》,石刻今尚在古尔板苏巴尔汉。其文称“维大契丹国兴中府,重熙十五年丙戌岁十一月丁丑朔”云云。与王偁所记合,而此书不载。是其于国号之更改尚未详也。《文献通考》称辽道宗改元寿昌。洪遵《泉志》引李季兴《东北诸蕃枢要》云“契丹主天祚,年号寿昌”。又引《北辽通书》云“天祚即位,寿昌七年改为乾统”。而此书作“寿隆”。殊不思圣宗讳隆绪,道宗为圣宗之孙,何至纪元而犯祖讳?考今兴中故城(即古尔板苏巴尔汉,译言三塔也,故土人亦称三座塔云)东南七十里柏山,有《安德州灵岩寺碑》,称寿昌初元,岁次乙亥。又有《玉石观音像倡和诗碑》,称寿昌五年九月。又易州有《兴国寺太子诞圣邑碑》,称寿昌四年七月。均与洪遵所引合。又《老学菴笔记》载圣宗改号重熙,后避天祚嫌名,追称重熙曰重和。考兴中故城铁塔旁,记有天庆二年《释迦定光二佛舍利塔记》,称重和十五年铸铁塔,与陆游所记亦合。而此书均不载,是其于改元之典章多舛漏也,《潜研堂金石文跋尾》,又称据《太子诞圣邑碑》诸人结衔,知辽制有知军州事、通判军州事、知县事之名。而《百官志》亦不载,是其于制度有遗阙也。至厉鹗《辽史拾遗》所摭,更不可以仆数。此则考证未详,不得委之文献无徵矣。然其书以实录为凭,无所粉饰。如《宋史》载太平兴国七年战于丰州,据此书则云“宋使请和”。《宋史·忠义传》有康保裔,据此书则云保裔被擒而降,后为昭顺军节度使。审其事势,《辽史》较可徵信。此三史所由并行而不可偏废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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