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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沈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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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承] 二十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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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2 07:17:27 | 只看该作者
李延寿
李延寿, 字遐龄,唐代相州(今河南安阳)人,史学家。他的生卒年月史书失载,大约卒于唐高宗仪凤年间(公元676-679年)。他任过东宫典膳丞、崇贤馆学士、御史台主簿,兼直国史符玺郎、兼修国史等官职[2] 。他在政治上没有什么作为,修史是他一生的主要事业。他参加了唐代官修史书《隋书》《五代史志》(即《隋书十志》)《晋书》和唐朝当代国史的修撰工作。还独自撰写了30卷的《太宗政典》(已佚),又继承其父李大师遗志,以十六年功夫,独立修成《南史》和《北史》,《新唐书》对两书评价颇高,称“其书颇有条理,删落酿辞,过本书远甚。”
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命大臣组织修撰梁、陈、北齐、北周、隋五代史。魏征主修其中的《隋书》,年轻的李延寿和其他一些知名学者参加了该书的修撰。贞观五年(631年),李延寿丁母忧去职,回家守丧。服阕,即被派往蜀中做官。公事之余,“以所得者编次之”,对前几年搜集的一些史料进行初步的编排。
贞观十五年(641年),李延寿调回西京长安任太子典膳丞。由于令狐德棻的推荐,他再次进入史馆。当时,五代史早已在贞观十年(636年)写成。但这部史书只有纪、传,而无志书,因此,唐太宗于贞观十七年(643年)又命褚遂良等人修撰梁、陈、北齐、北周、隋五朝典章制度的《五代史志》,李延寿也参加了该书的编撰。经过十二、三年的时间,《五代史志》于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年)成书。《五代史志》共十志三十卷,后并入《隋书》刊行,其中的《经籍志》成于李延寿和敬播之手,记录了从古代到隋朝的历代著作。《经籍志》亦简称《隋志》,是专指《经籍志》而言的。《经籍志》正式创立了经、史、子、集四部分类法,对后世书籍的分类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唐代以前,史家所撰晋史多达20种左右,但“才非良史,事亏实录”,修撰者多不是良史之才,所记史事也往往失实,唐太宗对这些晋史都不满意,于是,他于贞观二十年(646年)下诏重修《晋书》。参加重修的共有21人,李延寿是其中之一。贞观二十二年(648年),《晋书》即重修告成。李延寿除前后3次参加修撰前朝史外,还于唐高宗显庆元年(656年)参与撰成当朝国史80卷。
此外,李延寿还独力撰成了3部史书,即成书于唐高宗显庆四年(659年)的《南史》80卷和《北史》100卷,以及最后撰成的《太宗政典》30卷(已佚)。《太宗政典》写成后不久,他就去世了。调露年间,唐高宗读了《太宗政典》,“叹美久之”,给了李延寿后人许多奖赏,并命人抄写了两部,一部由皇家图书馆收藏,一部赐给皇太子。李延寿早年即怀有“思欲追终先志”之抱负,他要继承父亲的遗志,完成先人的未竟事业。《南史》和《北史》是李延寿以其大半生的时间写成的历史著作,这两部史书的编撰,李延寿说是“始末修撰,凡十六载”,这里说的16年,是从他贞观十七年(643年)参加修撰《五代史志》这一年作为开始时间的。其实,在此很久以前,亦即从贞观三年参加修撰《隋书》时,他就开始了“二史”编撰的准备工作。那时,他利用“编辑之暇”,“昼夜抄录”“五代旧事所未见”者,为将来编撰“二史”积累资料。如果从搜集史料之时来计算,“二史”的完成则经历了整整30年的时间。
李延寿的“二史”所依据的历史文献,主要是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代“正史”,但他并未拘限于此,另外还参考了各种“杂史”1000多卷,正如他自己说的“鸠聚遗逸,以广异闻”。对于八代史书,他采取“除其冗长,捃其菁华”的原则,“其烦冗者,即削去之”。他删削的“烦冗者”,主要是一些诏书和表文,而史实部分则尽量保留,这就使“二史”比“八书”简约多了。《南史》和《北史》后来被列入“二十四史”中,在中国史学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自有南北二史之后,《宋书》《南齐书》《魏书》《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被称为八书,史称“二史八书”。《南史》与《北史》均广为流传,致“学者止观其书,沈约、魏收等所撰皆不行”。
李延寿的一生在仕途上是平稳的。既未飞黄腾达,也未贬斥流离。贞观初,延寿曾任太子典膳丞(负责太子的膳食事务)、崇贤馆学士(掌管经籍图书,教授生徒);贞观中,延寿为符玺郎(掌管皇帝印玺及国家符节);贞观末,延寿为御史台主簿(管理御史台文书事务)。延寿专注于史学,似乎对于做官没多大兴趣,尽管官职屡有变动,始终没有做到大官,以致他的《南史》《北史》写成后,当时人还因为他地位不高而“不甚称其书”。延寿不修南史志。南史的研究,明以前人不很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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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2 07:17:56 | 只看该作者
当李大师开始编纂南北史的时候,沈约的《宋书》、萧子显的《南齐书》、魏收的《魏书》已经流传很久,魏澹的《魏书》和王劭的《齐志》等也已成书。而当李延寿继续编纂南北史的时候,梁、陈、北齐、周、隋五代史的编纂工作也正在进行或定稿。既然关于南北朝的史书已有多种,那么,李氏父子为什么还要另外编写这一时期的历史著作呢?李延寿的自序回答了这个问题。他说他的父亲“常以宋、齐、梁、陈、魏、北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本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常欲改正”。于是发奋成就《南史》与《北史》。《南史》以《宋书》《南齐书》《梁书》及《陈书》为蓝本,共566卷,又参考“杂史”千余卷,删繁就简,事增文省,其中删《魏书》《宋书》最多,删文多为诏诰、符檄、章表。《南史》有〈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但无表、志。显然,在隋、唐全国统一的局面形成后,人们很需要综合叙述南北各朝历史的新著。同时,分裂的封建政权互相敌视的用语如“索虏”、“岛夷”之类,已与全国统一后南北各民族大融合的形势不相适应比李延寿时代稍后的刘知几也强烈反对这种称谓。所以李氏父子打破了朝代的断限,通叙南北各朝历史,又在书中删改了一些不利于统一的提法,正是反映了当时历史的要求。这也是南北史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
《南史》有本纪和列传,无表、志。本纪十卷,列传七十卷,共八十卷。其编撰方法按朝代顺序、帝王在位先后,排列各朝帝王、宗室、诸王、大臣等纪传。
本纪中有《宋本纪》三卷,《齐本纪》二卷,《梁本纪》三卷,《陈本纪》二卷。列传中除专传外,列“类传”九种。
《南史》·八十卷(内府刊本)
唐李延寿撰。延寿事迹附载《新唐书·令狐德棻传》。延寿承其父大师之志,为《北史》《南史》。而《南史》先成,就正於令狐德棻,其乖失者尝为改定。宋人称延寿之书删烦补阙,为近世佳史。顾炎武《日知录》又摘其《李安民》诸传一事两见,为纪载之疏。以今考之,《本纪》删其连缀诸臣事迹,《列传》则多删词赋,意存简要,殊胜本书。然宋、齐、梁、陈四朝九锡之文、符命之说、告天之词,皆沿袭虚言,无关实证,而备书简牍,陈陈相因,是芟削未尽也。且合累朝之书,勒为通史,发凡起例,宜归画一。今延寿於《循吏》《儒林》《隐逸传》既递载四朝人物。而《文学》一传,乃因《宋书》不立此目,遂始於齐之邱灵鞠。岂宋无文学乎?《孝义传》搜缀湮落,以备阙文,而萧矫妻羊氏、卫敬瑜妻王氏先后互载,男女无别。将谓史不当有《列女传》乎?况《北史》谓《周书》无《文苑传》,遂取《列传》中之《庾信》《王褒》入於《文苑》。则宋之谢灵运、颜延之、何承天、裴松之诸人何难移冠《文苑》之前?《北史》谓魏、隋有《列女传》,齐、周并无此篇,今又得赵氏、陈氏附备《列女》。则宛陵女子等十四人何难取补《列女》之阙?书成一手,而例出两岐,尤以矛陷盾,万万无以自解者矣。盖延寿当日专致力於《北史》,《南史》不过因其旧文,排纂删润。故其减字节句,每失本意。间有所增益,又缘饰为多。如宋《路太后传》较《宋书》为详。然沈约修史,工於诋毁前朝,而不载路太后饮酒置毒之事,当亦揆以前后恩慈,不应存此异说也。延寿采杂史为实录,又岂可尽信哉?然自《宋略》《齐春秋》《梁典》诸书尽亡,其备宋、齐、梁、陈四史之参校者,独赖此书之存。则亦何可尽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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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2 07:19:03 | 只看该作者
北史
《北史》是汇合并删节记载北朝历史的《魏书》《北齐书》《周书》《隋书》而编成的纪传体史书。魏本纪五卷、齐本纪三卷、周本纪二卷、隋本纪二卷、列传八十八卷,共一百卷。记述从北魏登国元年(386(丙戌年))到隋义宁二年(618)的历史。《南史》与《北史》为姊妹篇,是由李大师及其子李延寿两代人编撰完成的。
《北史》一百卷,其中本纪十二卷,列传八十八卷。记述北朝从公元386年到618年,魏、齐(包括东魏)、周(包括西魏)、隋四个封建政权共二百三十三年的历史。
《北史》主要在魏、齐、周、隋四书基础上删订改编而成,但也参考了当时所见各种杂史,增补了不少材料。
总的来看,《北史》虽有内容偶呈芜杂之弊,但毕竟体例完整、材料充实、文字简练,在后代颇受重视,以致魏、齐、周三书唐以后皆残缺不完,后人又多取《北史》加以补足。作为研究北朝历史的资料,《北史》与魏、齐、周、隋四书有互相补充的作用,不可偏废。
作者李延寿,唐初相州今河南安阳人,曾任史官,参与修撰隋书、晋书。

《北史》上起北魏登国元年(386年),下迄隋义宁二年(618年),记北朝北魏、西魏、东魏、北周、北齐及隋六代二百三十三年史事。应当指出的是,隋代的最初九年即开皇元年至开皇九年(581-589年)的历史,可以作为北朝历史看待;至于开皇九年隋灭陈统一全国以后的历史,本是统一的封建皇朝的历史,把这一段历史看成北朝史而写入《北史》是不恰当的。当然,也许是作者考虑到编纂上的困难,不得不作这样的安排,但我们今天来看待和叙述北朝史,则不应沿袭《北史》的这个做法。
南史》《北史》的作者李延寿撰写这两部书,本是为了“追终先志”,继承父亲李大师未竟的事业。李大师(570-628),字君威,隋唐之际人。他熟悉前代历史,又长于评论当世人物,青年时代就产生了撰写一部编年体南北朝史的志向。但他着手做这件工作时,已是唐朝武德初年了。不久,他因生活条件的变化,又曾一度中辍了这件事。当他再次获得从事于此种撰述机会时,已是武德九年(626年),而他在贞观二年(628年)就去世了。他在临终之前,因“所撰未毕,以为没齿之恨”。父亲的事业和遗恨,深深地影响着李延寿,对他产生了一种感召的力量。李延寿,字遐龄,贞观初年参与《隋书》编撰工作,从这时起,他就决心把南北朝史写出来。以实现父亲的遗愿。李延寿用了十五、六年的时间搜集资料,而在贞观十七年(643年)因参与修撰《五代史志》的工作,便得以广泛阅读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朝正史,于是正式开始撰写《南史》《北史》。除八朝正史外,李延寿还参考各种杂史一千余卷,历时十六年,于唐高宗显庆四年(659年),撰成《南史》《北史》共一百八十卷。据说唐高宗还为《南史》《北史》写了一篇序,可惜这篇序文早已失传。
《南史》《北史》主要取材于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八书。李延寿撰写“二史”的方法是对“八书”进行“抄录”和“连缀”,并“鸠聚遗逸,以广异闻”,“除其冗长,捃其菁华”。这是一个改写、补充和删节的过程,并非一般的抄录可比。不过,李大师原来是打算“编年以备南北”,而李延寿却以纪传体撰成《南史》《北史》,这是后者在“追终先志”过程中的一个变化,无碍于他们共同的目的和旨趣。了解了上面这些基本情况,对于怎样读《南史》《北史》的问题就比较好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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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2 07:19:32 | 只看该作者
二十五史中,《史记》是完全意义上的通史,而《南史》是通宋、齐、梁、陈四个皇朝的历史,《北史》是通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六个皇朝的历史,它们分别把南朝和北朝(包括隋朝)看作一个大的历史阶段,故可视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李延寿说,他撰《南史》《北史》,是“以拟司马迁《史记》”,当然不只是指采用纪传体而言,也包含了“通”的思想和要求。正因为如此,唐代史学评论家刘知几在讲到《南史》《北史》时,把它们都归于“《史记》之流”。这说明前人就很重视《南史》《北史》在“通”的方面的特点。
把《南史》《北史》作为一定意义上的通史来读,一则有益于了解整个南朝和整个北朝历史发展的脉络,有助于我们从总体上去认识和思考南北朝时期的历史问题。再则,这也有益于我们了解作者分别把南北朝各朝历史贯串一气的历史见解和撰述思想,并对前人批评它们“以家为限断不以代为限断”的论点有恰当的认识。应当说,在以某一个皇朝的兴衰存亡为断限而著史的历史环境下,李延寿能够以数代之史为一史,“断代为仍行通法”,无疑是个创造。
充分注意到《南史》《北史》重视国家统一的历史思想。
李大师为什么要写南北朝史?李延寿是这样讲的:“大师少有著述之志,常以宋、齐、梁、陈、魏、齐、周、隋南北分隔,南书谓北为‘索虏’,北书指南为‘岛夷’。又各以其该国周悉,书别国并不能备,亦往往失实。”这种情况,从上面介绍的《宋书》、《南齐书》、《魏书》可以看得很清楚。而李大师所能见到的当时人的著作一定比这要多得多,因而感触也会更深。李大师认为应当“改正”这种不正常的作史态度,所以才打算“编年以备南北”,写一部贯通南北朝的史书。从史学跟社会的关系来看,国家的统一,必然要求产生与之相适的历史著作、唐初,皇家组织撰写梁、陈、齐、周、隋五代史以及重修《晋书》,只说“正统”和“僭伪”,不特别强调“华”、“夷”界限,只有在统一的政治形势下才能做到。这反映了隋唐统一后“天下一家”的思想。李大师生活于隋唐之际,他提出“编年以备南北”的撰述计划时,“五代史”尚未着手撰写,重修《晋书》的工作还没有提到日程上来,足见他重视国家统一的历史思想是十分可贵的。
李延寿继承了父亲的这一历史思想,在《南史》中取消了《索虏传》,在《北史》里也不再立《岛夷传》;于北魏、东魏、西魏、北齐、北周历史均立“本纪”;于宋、齐、梁、陈历史亦均立“本纪”。从而摆脱了南北朝时期因政治分裂而造成的史学家的偏见和局限,大致摆平了南、北历史的地位。这不仅反映了在国家统一局面下“天下一家”的政治要求,也反映了魏晋南北朝以来中国各民族大融合的历史结局。我们读《南史》《北史》,不能不了解作者所处的历史环境以及在这个历史环境下所形成的撰述旨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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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2 07:19:57 | 只看该作者
以“二史”同“八书”作比较。“二史”出于“八书”,但又在许多方面不同于“八书”,除了上面讲的两点以外,还表现在:
第一,内容上有增删之别。“二史”对于“八书”的增与删,有利也有弊。其所删部分,多是皇帝册文、诏令,大臣奏议、文章,从而使史文紧凑、醒目,可读性强,这是利的方面。但是“二史”也删去了“八书”中的一些重要史实。这是弊的方面。其所增部分,因多采自杂史中的预言和故事,因而加重了某些史事、人物的神秘色彩,这是弊的方面。但李延寿撰写“二史”,参考的书籍比较多,因而增加了“八书”中原来所没有的一些重要史料,扩大了某些人物传记的篇幅,甚至还增写了一些人物传记。这是利的方面。可见,在增删问题上,“二史”与“八书”各有得失,不能作简单的看待。
第二,书法上有曲直之分。南北朝时期人们作史,因多所忌讳而形成曲笔者甚多。《南史》《北史》对这些曲笔有不少改正。如魏收北齐文宣帝高洋时撰《魏书》,凡事涉高洋父亲高欢在东魏所作所为时,多曲为回护;《北史》对此大多据实直书,予以改正。《梁书》《陈书》虽是姚思廉撰成于唐初,但因部分史稿系继承其父姚察旧作,而姚察又多据梁、陈史官所录,故曲笔也不少。如《梁书》对临川王萧宏大加褒美,称赞他“性宽和笃厚”,“时称其长者”;而《南史》则揭露他是个品行低劣、恣意聚敛、贪生怕死之徒。《南史》改正《陈书》曲笔之处更多,“使奸恶不能藏匿”。当然,“二史”亦并非完全没有曲笔,但总的来看,在书法的曲直上“二史”是胜过“八书”的。
第三,文字上有繁简之异。“八书”共五百三十七卷,“二史”只有一百八十卷,仅占原书卷数三分之一。这是李延寿“删落酿辞”、“叙事简劲”的长处。《资治通鉴》的作者司马光称赞《南史》《北史》“叙事简劲,比于南北正史,无繁冗、芜秽之辞”,堪为“近世之佳史”,并认为陈寿之后,只有李延寿可以与之相比拟。正因为如此,“二史”比“八书”流传广、影响大。北宋以前,“八书”中有的颇多散失,而“二史”却完整地保存下来,就是最好的证明。
李延寿自序说他补充的史料很多出于当时的“杂史”,即所谓“小说短书”,故事性较强,且多口语材料,增补入传,常常能使人物形象更加生动,更能反映当时真实情况。这类资料在南史的何佟之传,北史的东魏孝静帝纪、高昂传、斛律金传、李稚廉传、尒朱荣传中都可以发现。但因此也掺入了大量神鬼故事、谣言谶语、戏谑笑料,这又是它的严重缺点。总之,南北史就史料的丰富完整来说,不加八书,但也不乏胜过八书的地方。作为研究南北朝历史的资料,可以和八书互相补充,而不可以偏废。
《南史》《北史》也有一些明显的缺点,以至于糟粕。如在歌颂帝王将相方面,在诬蔑人民起义方面,在宣扬祥瑞灾异、神怪荒诞之说方面,散布了许多封建主义思想和唯心主义历史观点。不仅“二史”如此,“八书”也如此,只是形式和程度不尽相同罢了。这是我们在阅读“八书”、“二史”时不能不注意的。
以“二史”与“八书”相比,不是说“二史”可以代替“八书”,或者相反,那都不是正确的态度。在“二史”与“八书”的关系的问题上,正确的看法应当是:
(一)对于“二史”和“八书”撰述的历史条件的不同,对于它们的作者在思想上的异趣,以及它们在材料运用上和表述形式上的区别,都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分析、说明;(二)“二史”和“八书”在反映南北朝时期历史面貌方面,在保存和传播这一时期的历史知识方面,各自都有贡献,都有应当受到重视的理由和根据,我们不应在它们之间进行抑扬和褒贬;
(三)对“二史”和“八书”作比较,目的在于总结和说明它们的特点和优点,以便更好地认识它们,运用它们所提供的而又确实经过我们鉴别的历史知识为今天的社会实践服务。读“八书”、“二史”如此,读其他史书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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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史》·一百卷(内府刊本)
李延寿撰。延寿表进其书,称《本纪》十二卷、《列传》八十八卷,为《北史》,与今本卷数符合。《文献通考》作八十卷者误也。延寿既与修《隋书》十志,又世居北土,见闻较近。参核同异,於《北史》用力独深。故叙事详密,首尾典赡。如载元韶之奸利,彭乐之勇敢,郭琬、沓龙超诸人之节义,皆具见特笔。出《郦道元》於《酷吏》,附《陆法和》於《艺术》,离合编次,亦深有别裁。视《南史》之多仍旧本者,迥如两手。惟其以姓为类,分卷无法。《南史》以王、谢分支,《北史》亦以崔、卢系派。故家世族,一例连书。览其姓名,则同为父子;稽其朝代,则各有君臣。参错混淆,殆难辨别。甚至《长孙俭》附《长孙嵩传》,《薛道衡》附《薛辨传》,遥遥华胄,下逮云仍,隔越抑又甚矣。考延寿之叙次《列传》,先以魏宗室诸王,次以魏臣,又次以齐宗室,及齐臣,下逮周、隋,莫不皆然。凡以勒一朝始末,限断分明。乃独於一二高门,自乱其例,深所未安。至於杨素父子,有关隋室兴亡,以其系出弘农,遂附见魏臣《杨敷传》后。又魏收及魏长贤诸人,本非父子兄弟,以其同为魏姓,遂合为一卷,尤为舛迕。观延寿《叙例》,凡累代相承者皆谓之“家传”。岂知“家传”之体不当施於国史哉?且《南北史》虽曰二书,实通为一家之著述。故延寿於《裴蕴传》云:“祖之平,父忌,《南史》有传。”《王颁传》云:“父僧辨,《南史》有传。”即互相贯通之旨也。乃《南史》既有《晋熙王昶传》矣,《北史》复有《刘昶传》;《南史》既有《鄱阳王宝寅传》矣,《北史》复有《萧宝夤传》;《南史》既有《豫章王综》《乐良王大圜》传矣,《北史》复有《萧赞(萧综入魏改名赞)》《萧大圜》传。朱修之、薛安都诸人《南史》则取诸《宋书》,《北史》则取诸《魏书》,不为删并。殆专意《北史》,无暇追删《南史》,以致有此误乎?然自宋以后,《魏书》《北齐书》《周书》皆残阙不全,惟此书仅《麦铁杖传》有阙文,《荀济传》脱去数行,其馀皆卷帙整齐,始末完具。徵北朝之故实者,终以是书为依据。故虽八书具列,而二史仍并行焉。明末清初,李清作《南北史合注》一百九十一卷。
《北史·序传》对李延寿先祖的记载:
李氏之先,出自帝颛顼高阳氏。当唐尧之时,高阳氏有才子曰庭坚,为尧大理,以官命族,为理氏。历夏、殷之季。其後理徵字德灵,为翼隷中吴伯,以直道不容,得罪于纣。其妻契和氏,携子利贞逃隐伊侯之墟,食木子而得全,遂改理为李氏。周时,裔孙曰乾,娶于益寿氏女婴敷。生子耳,字伯阳,为柱下史。子孙散居诸国,或在赵,或在秦。在魏者为段干大夫,段干木其後也。别孙悝,为魏文侯兴富国之术焉。在赵者曰昙,以功封柏人,武安君牧其後也。在秦者名兴族,为将军。生子伯祐,建功北狄,封南郑公。伯祐生二子,平燕、内德。子信为秦将,虏燕太子丹。信孙元旷,仕汉为侍中。元旷弟仲翔,位太尉。仲翔讨叛羌於素昌,一名狄道。仲翔临阵殒命,葬狄道川,因家焉。史记李将军传所云其先自槐里徙居成纪,实始此也。仲翔曾孙广,仕汉,历文、景、武三帝,位前将军,立功沙漠。广子当户、椒、敢。当户子陵,战殁匈奴。椒。敢历侍中、郎中令、关内侯。生子禹,位至侍中。并事具史、汉。禹生承公。承公生蜀郡太守先。先生长宗。长宗生博士况。况生孝廉本。本字上明,生巴郡太守次公。次公生临淮太守轨。轨字逸文,生积弩将军隆。隆字业绪,生雍。雍字隽熙,仕魏,历尚书郎、济北、东筦二郡太守。雍生柔。柔字德远,晋举秀才,为相国从事中郎、北地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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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2 07:22:10 | 只看该作者
旧唐书
《旧唐书》共200卷,包括《本纪》20卷、《》30卷、《列传》150卷,原名《唐书》,宋祁欧阳修等所编著《新唐书》问世后,才改称《旧唐书》,成书于后晋开运二年(945年)。
《旧唐书》的修撰离唐朝灭亡时间不远,资料来源比较丰富。

唐朝历代修有实录。自唐初以来便在实录基础上撰写国史,以吴兢、韦述所撰最为有名。吴兢撰成《唐书》六十五卷(一说九十八卷),韦述又补遗续缺,撰成国史一百一十二卷。此后,柳芳等人又有续作。但武宗实录不全,以后历朝实录没有修成,史事缺略。
后梁、后唐两代都曾下令广泛征集唐史资料。后晋时,贾纬以所搜集的遗文和故旧传说等,编为《唐年补录》六十五卷。
后晋高祖天福六年(公元941年),石敬瑭命修唐史,由当时的宰相赵莹负责监修。他挑选文士,拟订了完整而庞大的搜集资料和编写工作的计划。写作是在唐国史的基础上,利用当时所收集的晚唐史料加以缀补而成。赵莹即从两个方面着手组织编纂
其一、根据史馆所缺史料,奏请下诏购求唐武宗会昌元年至唐昭宗天祐元年“撰述得传记及中书银台事、史馆日历、制诏册书等,不限年月多少,并许诣阙进纳。如年月稍多,记录详备,请特行简拔,不限资序”。
其二、与张昭远一道制定了完整的修史计划,并提出若干具体措施:司天台自唐高祖武德元年至昭宗天祐元年,“为转年长历一道,以凭编述诸帝本纪”;文武两班及藩侯郡牧,各叙累代官婚、名讳、行业、功勋状一本,如有家谱、家牒,亦仰送官,“以凭纂叙列传”;太常礼院、太常寺、大理寺、司天台、御史台、兵部职方、秘书省等部门“备录”、“条列”各相关材料,以凭撰述礼、乐、刑法、天文、律历、五行、职官、郡国、经籍等志。
两年以后,赵莹出任晋昌军节度使,离史任,未竟其业。但是,编纂工作在张昭远的具体主持下,仍然依计划继续进行。因此,史称赵莹“监修国史日,以唐代故事残缺,署能者居职。纂补实录及修正史二百卷行于时,莹首有力焉”。
到出帝开运二年(公元945年),全书修成,历时仅四年多。
《旧唐书》从后晋天福五年(940年)始奉石敬瑭之命修撰,到后晋开运二年(945年)完成。因为书成时刘昫正在执政,按当时的规定,一般宰相都要作国家修史的主编(监修),因此刘昫就成了署名撰者。三任监修之外,参预纂修工作的,先后总计9人。他们是:张昭远、贾纬赵熙、王伸、吕琦、尹拙崔棁郑受益、李为先(一作光)。其中,张昭远始终具体负责其事,用力最勤。贾纬受诏不久即去职守丧,书成前一年起复,主要贡献是其《唐年补遗录》65卷提供了唐武宗以后的许多难得史料。赵熙始终其事,“竟毕其功”。王伸于书成之日,身列“恩奖”名单。吕琦预修唐史,史称“有能名”。
《旧唐书》修成后的第二年,即946年,北方契丹即对后晋大举进攻,造成了开封及河南州县数百里内杳无人烟的惨状,公私损失都很严重,史籍遭劫自也难免。因此修成的《旧唐书》,在保存史料方面,是有很大积极意义的。《旧唐书》的作者去唐不远,有条件接触到大量的唐代史料,所以能在短短的四年多时间里修成这样一部二百卷的大书。
关于唐代前期的历史,吴兢韦述于休烈令狐峘等人相继编写的《唐书》130卷以及唐高祖到唐文宗的各朝实录对唐初至唐代宗时期的历史事件记述较为完整。一般认为,五代纷乱之时,唐代遗闻往事,虽悬诏购求,而所得无几,故这部唐史援据较少,而其前半则“全用实录、国史旧本”。(在研究新、旧《唐书》的论著中,大都沿引清代学者赵翼的说法:“《旧唐书》前半全用实录、国史旧本” ,并由此判定《旧唐书》的史源。同时,在肯定《新唐书》“增旧书处”时,也引用赵翼在另一处所说:五代纷乱之时,《旧唐书》援据较少,至宋仁宗时,太平已久,旧时记载多出于世,故《新唐书》采取转多。请注意赵翼下面的这一说法:“今第观《新书·艺文志》所载,如吴兢《唐书备阙记》、王彦威《唐典》、蒋乂《大唐宰辅录》、《凌烟功臣、秦府十八学士、史臣》等传、凌璠《唐录政要》、南卓《唐朝纲领图》、薛璠《唐圣运图》、刘肃《大唐新语》、李肇《国史补》、林恩《补国史》等书,无虑数十百种,皆《旧唐书》所无者”,“皆五代修《唐书》时所未尝见者。” 据此,更有人认为:“《新唐书·艺文志》所载,较《旧唐书·经籍志》增多可见。此皆晋修《旧唐书》时所未能见者也。”
其实,上述认识,不论是赵翼的两段论述,还是今人的那种说法,都失于深入、细致的考察。更有甚者,以其《经籍志》没有著录的史籍,便是五代修史时未曾见到的书。其实,这些认识都缺乏深入、细致的考察,不足以说明这部唐史的史料来源。《旧唐书·经籍志》所录,以毋煚《古今书录》为据,乃“开元盛时四部书。至于天宝以后的著述,并不是五代后晋时没有看到,而是史臣们不打算将其混杂到“开元盛时”的著录之中。对此,后晋史官说得十分清楚:天宝以后,名公各著文章,儒者多有撰述,或记礼法之沿革,或裁国史之繁略,皆张部类,其徒实繁。臣以后出之书,在开元四部之外,不欲杂其本部。今据所闻,附撰人等传。其诸公文集,亦见本传此并不录。《旧唐书》卷46《经籍志上》。
这里提到玄宗天宝以后的撰述有三类,一是“裁国史之繁略”者,二是“记礼法之沿革”者,三是“诸公文集”,只不过都放在本人的传记当中记述罢了。因此,凡是《旧唐书》纪、志、传中提到的撰述,尤其是天宝以后的撰述,都应视为后晋纂修这部唐史的史料来源。
其史料来自一是实录。二是唐人所修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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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2 07:22:49 | 只看该作者
本纪
高祖至代宗,基本脱胎于吴兢韦述等《唐书》帝纪;德宗至文宗,大体围绕相关实录多寡加减、编纂而成,与前半部已有现成帝纪可以直接引用的情况不尽相同;武宗以下,基本上采用的是贾纬《唐年补遗录》65卷。《旧唐书》卷一八宣宗纪“史臣曰” 的第一句称,“臣尝闻黎老言大中故事”。我们知道,唐宣宗实录在唐代没有纂成。唐昭宗时,裴庭裕“采宣宗朝耳闻目睹,撰成三卷,目为《东观奏记》,纳于史馆。”今本《唐会要·修国史》中的这一记载,在整部《旧唐书》中只字不见,而且连裴庭裕这个人也未提起,后晋史官似未见其人、其书,这个“尝闻黎老言大中故事”的“臣”只能是贾纬了。因为后晋史官中,只有贾纬为纂修唐史、补救唐武宗以下“缺略”而“搜访遗文及耆旧传说”,撰有《唐年补遗录》。同样,《旧唐书》卷一九上懿宗纪“史臣曰”的第一句,也是“臣常接咸通耆老,言恭惠皇帝故事”。这更证明,《旧唐书》武宗以下的帝纪是采自贾纬之书,并无裴庭裕《东观奏记》。


有一个以往都未曾注意的问题。这就是:唐代关于“礼法之沿革”的几部主要撰述,《旧唐书·经籍志》没有著录,后晋时却曾为朝廷重视过。《册府元龟》卷五五九、《旧五代史》卷七八中,都有一段关于修《大晋政统》的记载。后晋高祖天福四年(939),即诏修唐史的前二年,左谏议大夫曹国珍上奏云:
请于内外臣僚之中,择选才略之士,聚《唐六典》、前后《会要》、《礼阁新仪》、《大中统类》、律令格式等,精详纂集,别为一部,商议古今,俾无漏略,目之为《大晋政统》,用作成规。
其事虽未施行,但上奏中提到的几部撰述后晋时显然尚存。除了《礼阁新仪》外,其余都可以在《旧唐书》的纪、志、传找到它们的纂修情况和内容简介。前、后《会要》,即苏氏兄弟《会要》、崔铉监修《续会要》,为今本《唐会要》的前身。这类有关“礼法之沿革”的撰述,无疑是《旧唐书》十志的主要取材之源。如果分别来说,大体可以作如下概括:礼仪志7卷,主要采自《大唐开元礼》、王彦威《曲台新礼》和文宗以后的一些礼仪奏章,而编纂体例则参照了《通典·礼典》。音乐志4卷,志一主要依据前、后《会要》,并参照了《通典·乐典》;志二主要本于《通典》卷一四四至一四六各篇,并参照了前、后《会要》、昭宗时的有关奏议;志三、志四为后晋太常寺所保存或搜集的“诸庙乐章舞名”,这是修史计划中作有规定的。历志3卷,应当本于韦述《唐书》,这可从其序文中找到线索,即所谓“但取《戊寅》、《麟德》、《大衍》三历法,以备此志”。天文志2卷,大部分内容、文字都与今本《唐会要》卷四二至四四的相关记载同,显然采自前、后《会要》;志下“灾异编年,至德后”,不少见于各帝纪,当采自肃宗至武宗各帝实录及司天台有关记载。五行志1卷,以前、后《会要》为主要史源,并参取各帝实录、有关奏疏。地理志4卷,篇幅最长,极有可能是采自韦述《唐书·地理志》,起高祖,至代宗。职官志3卷,志一“录永泰二年官品”,志二、志三的许多文字直接录自《唐六典》及后晋尚存的《宫卫令》、《军防令》等;德宗时的变革,主要录以当时的诏敕。舆服志1卷,采录《大唐开元礼》的同时,又以苏氏《会要》为另一重要史料来源。经籍志2卷,节取毋煚《古今书录》而成。食货志2卷,为最初总体规划中所无,在纂修过程中对唐代社会经济发展逐渐有较深入的认识,加之最后一任监修刘昫在后唐、后晋都以宰相判三司,总管盐铁、户部、度支,必然注意唐代中后期以来的钱谷、货物,因而增立此志。就其所记内容而言,代宗至宣宗之事详于玄宗和玄宗以前。代宗以前以韦述《唐书·食货志》为底本,而德宗至宣宗间的主要史源则是前、后《会要》。刑法志1卷,以《大中统类》、律令格式为主要史料来源。总括起来说,《旧唐书》“十一志”基本不是采用唐代实录、国史“旧本”,而是以“记礼法之沿革”的各项“专史”为主要史料来源,如《大唐开元礼》、《唐六典》、《通典》、《会要》、《续会要》、《曲台新礼》、《大中统类》以及律令格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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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2 07:23:17 | 只看该作者
列传
中华书局出版的点校本目录为据,立传者(包括目中出现的附传、有目无传者),除去重复,共1820余人,周边政权45个。
关于人物,大致有三种纂集办法。第一,吴兢、韦述《唐书》中有传者,后晋史官大都用为主要史源,或直接迻录,或略作编排。第二,韦述《唐书》以后的人物,后晋史官多据各帝实录进行剪裁。以韩愈《顺宗实录》为例,中有7人传记,即张荐令狐峘张万福陆贽阳城王叔文王伾韦执谊传。对照《旧唐书》中相关列传,除不记言外,只有取舍详略和文字繁简的差异,并无规模、形制方面的不同。尤其令狐峘、张万福、阳城三传,与《旧唐书》三人传记,如出一辙。列传剪裁实录,还有一种情况,即以实录中的记事补叙到相关人物传中,如《玉海·唐河北三受降城》条所引《唐宪宗实录》140余字,几乎完完整整地出现在《旧唐书·卢坦传》中。第三,国史、实录失记或记述不完整的人物,则家传、行状、墓志、文集,乃至杂史、小说,不论《经籍志》是否著录,凡武宗以前的著述,都可能是后晋史官的取材之源。
列传中的45个周边政权,取材情况与人物传传记不同。概括而言,不只“国史、实录旧本”,《通典》、前后《会要》、贾耽《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等,都是其重要史料来源。

整体
总而言之,《旧唐书》的史料来源问题是一个很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但是,五代后晋史官在纂修这部唐史时,绝非仅仅限于唐代的国史、实录旧本,这是必须清楚的。应当说,代宗以前的纪传体唐代国史,德宗以前的编年体唐史,武宗以前的唐代各帝实录,宣宗以前的有关“礼法沿革”的各种典志,以及《旧唐书》中提到的大臣奏议、诸公文集,乃至杂史、小说,都是后晋史官修史时的采摭对象。此外,不要忘记的就是《唐年补遗录》了。至于剪裁是否恰当,考辨是否精审,又是另外的一个问题。由于宣宗以后的原始素材本来就短缺,尽管几经搜求,仍然不足。所以,后晋史官不得不大为感叹:“惜乎简籍遗落,旧事十无三四,允墨挥翰,有所慊然!”《旧唐书》卷18下《宣宗纪》“史臣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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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2 07:24:20 | 只看该作者
然而《旧唐书》仅流传了一百年左右,就遭到了厄运。从宋仁宗庆历年间起,北宋朝廷认为《旧唐书》芜杂不精,另命宋祁欧阳修编撰唐书。这部唐书在1060年(宋仁宗嘉祐五年)写成,开始“布书于天下”,从此,署名刘昫所编的唐书遂不再流传。直至明朝嘉靖十七年(1538年),浙江余姚人闻人诠在苏州征借到当地人士所藏《旧唐书》,请苏州府学训导沈桐在苏州府学里对书稿作校对并开版印刷(工作到一半时,闻人诠离开苏州,但此事在多方支持下继续进行),经历了四百七十八年坎坷命运的刘昫唐书,才又得到重新刊行。后人为区别这两种唐书,把后晋刘昫所著称为《旧唐书》,而将宋祁等后修的唐书命名为《新唐书》。 《新唐书》行世后,《旧唐书》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几乎被人们废弃。
因为《新唐书》的作者宋祁欧阳修,都是文坛大家,后人一般也都沿袭他们的看法,对《旧唐书》贬责颇多,明末顾炎武评之为“颇步繁芜”。的确,它本身有不少缺点。但平心而论,应当说《旧唐书》在如实保存史料方面,有着它巨大的功劳。这一点是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的。
为什么这样说呢?首先是在《旧唐书》里,保存了唐朝的第一手史料。唐朝三百年历史中,屡经战乱,原始史料经过几次大的浩劫,尤其是安史之乱和唐末军阀混战,致使“向时遗籍,尺简无存”。幸而有肃宗时韦述编纂的国史,到后晋时,便成为修撰唐史的主要依据,肃宗以后,史料留存更少。特别是唐武宗以后的宣、懿、僖、昭、哀五代,连“实录”也都没有存下,只因有张昭远和贾纬等人在“丧乱之际”,杂采各家传闻和小说编出的《唐年补录》和《唐末三朝闻见录》诸书,使史实略有所补。编撰《旧唐书》时离唐亡仅三十多年,许多史料直接从唐人得来。《旧唐书》使这些难得的史料保存了下来。这是它的一大好处。例如某些传里的“今上践祚”、“上即位”、“上初嗣位”等语句,便明显是从当时国史和实录直录下来的痕迹。唯其直录当时人的记录,史料价值就尤其可贵。有些列传,还采用了唐朝当时人写的“行状”、“家传”。这些家传,常常是唐代的名家所书,不仅如实保留了史料,而且在文笔上也很有特色。赵翼《廿二史札记》评论说,《旧唐书》中的《封常清传》,“郁勃悲凉”,“千载下犹有生气”;裴垍所写的《郭子仪传》,“首尾整洁,无一酿词,因此可知唐史官之老于文学也”。《旧唐书》的纪传里,还大段大段地引录唐朝君臣的诏令、手札、奏章,这些原始资料后来有的已荡然无存,却赖《旧唐书》的收录而得以保留。正由于《旧唐书》有上述这些长处,司马光等在修《资治通鉴》时,隋唐部分便大量采用了其中的材料。 另一方面,唐朝是我国一个强盛的朝代,多民族统一国家有所发展。在《旧唐书》里记录了大量的我国少数民族的史料,以及他们和中原的唐王朝相互交往的亲密关系。比如,文成公主和松赞干布婚姻的记实,金城公主入藏的史迹,,以及突厥、回纥、吐蕃、契丹等北方、西北、东北、西南许多民族的历史记录,都在《旧唐书》里有较多的记载。在唐朝和邻国日本、朝鲜、印度的关系史方面,《旧唐书》记载也较为详细。其分量比起别的同类正史来要多得多,史实也较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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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2 07:25:15 | 只看该作者
作用[url=][/url]

赋税制度
《旧唐书》在研究我国土地制度、赋税制度等方面,也是一部十分重要的史书。关于唐朝的均田制、租庸调制和两税法,都有比较翔实的记载,给后人的研究提供了方便的条件。尤为可贵的,是《旧唐书》的志里,保存了内容相当丰富的我国科技史的资料。在《历志》和《天文志》里,有著名天文历法家李淳风僧一行制定的《麟德历》和《大衍历》的比较完整的内容。《五行志》一卷,列举各地不同的自然灾害,其中还有不少反映民生困苦、工商业状况和国内外交通方面的资料。《地理志》四卷,记载了全国边防镇戍的分布和兵马人数,并以天宝十一载(752)疆域为准,分道叙述了各地州县设置和户口等情况。《职官志》三卷,不少文字是照抄《唐六典》,并记载了代宗永泰二年(766)时官品的变革。《舆服志》一卷,记载唐代帝、后、王、妃以及百官按品级规定的车舆、衣冠、服饰制度,用以区别贵贱士庶,是封建等级制度的体现。《经籍志》二卷,以开元盛世为准,记录了经、史、子、集四部的存书。志序还扼要叙述了安史之乱后直至后梁迁洛期间国家书籍的残损情况。《食货志》二卷,比较集中地记载了唐代田制、赋役、钱币、盐法、漕运、仓库乃至杂税、榷酤等有关经济史资料。《刑法志》一卷,记载了唐代法典律、令、格、式(见律令格式)的制订过程,并有关于执行情况的概略叙述。总的说来,《旧唐书》诸志集中了不少有价值的历史资料,但也存在着错讹和重大遗漏。

地理学
在《贾耽传》里记录了他所著作的《陇右山南图》和《海内华夷图》等地理学上极为珍贵的资料,这是中外地理学家研究古地理学的难得的记录。 但《旧唐书》的缺点也很明显。因为它出自乱世,又出自众手,成书迅速,因此不免有些粗率。有时转抄的痕迹也很明显,甚至一件公文,在纪和传里同时抄进,造成了不应有的芜杂。因为编史队伍的不稳定以及互不通气,竟至出现某些人物同时并列两传的情况,如《杨朝晟传》就同时列在卷一百二十二和卷一百四十四两处;《王求礼传》和《丘神绩传》也有类似情况。难怪北宋初年有人要否定,由宋、欧诸名家另写一部。但若由此把这部书全盘否定,甚至革出正史之列,也是不公平的。历史毕竟已给予《旧唐书》坎坷的命运,使它无端沉没了约五百年。
在北宋编撰的《新唐书》问世以后,《唐书》始有新旧之分。《新唐书》通行,该书受到冷遇。南宋初年刻印之后久无印本。明代中叶,有人在吴中张、王两家分别获得宋版《唐书》的列传和纪志。嘉靖十七年(1538),余姚闻人铨等重刻《旧唐书》,但传布不广。清乾隆时,《旧唐书》始复刻重印于世。由于长期没有印本,书中存在不少残缺和相互歧异之处。清人罗土琳等撰《旧唐书校勘记》六十六卷,可供参看。百衲本《旧唐书》是用南宋绍兴刊本残存的六十七卷,配以闻人铨本影印的,也是目前最好的版本。中华书局1975年出版的校点本现比较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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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2 07:25:47 | 只看该作者
尽管《旧唐书》存在着缺陷,但其同时也具有了不可抹杀的价值。它保存了丰富的史料,记事比较详细,便于读者了解历史事件的过程和具体情况,因而受到重视。比如对唐顺宗王叔文集团当政时期的政治改革措施记载比较具体。唐穆宗以后的本纪,虽然内容芜杂,但也记载了不少有价值的史料,如在《懿宗本纪》、《僖宗本纪》里较详细地记载了宠勋起义、黄巢起义的情况。昭宗、哀帝本纪则较详细地记载了唐朝末年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的情况。因为《旧唐书》记事详细明确,所以司马光着《资治通鉴》的《唐纪》部分,大抵采用《旧唐书》。
《旧唐书》还保存了不少很有价值的文章。如《吕才传》、《卢藏用传》分别登载了两人反迷信的重要文章;《贾耽传》登载了他进奏所编地理图志的表奏。这些都是中国思想史和地理学史的重要文献。
《旧唐书》记述唐代少数民族以及外国的情况,超过以前各史,保存了唐代民族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史料。
《旧唐书》编撰所遵循的指导原则是纂修须按于旧章,即忠实于唐代遗留下来的原始资料,对历史事实的记载完全按照当时人的思想认识,这样就真实地反映唐代不同时期的思想认识和时代风貌。
由于《旧唐书》的这些优点,所以它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又如,在傅奕、狄仁杰、姚崇等人的传中,登载了他们反对佛教的文章,从中可以考见唐代佛教盛行对政治、经济、社会的重大影响,以及世俗地主反对佛教的斗争。这类文章其中有些见旧唐书最早保存下来的。[5]  《新唐书》虽然在史料上作了一些补充,特别是志、表以及唐后期的列传部分,但是《新唐书》意在克服《旧唐书》记事繁杂的缺点,所以行文记事又过于简略,使读者不易了解具体情况。《新唐书》还对《旧唐书》中保存的大量文章,进行了删削、改写,这样就改变了历史文献的本来面目。相比之下,《新唐书》在保存史料方面是不能取代《旧唐书》的。
《新唐书》修成后,《旧唐书》就不再传世。直到明朝嘉靖年间,闻人诠多方搜求,重新刊刻,才又流行于世。到清乾隆年间修《四库全书》时,才正式把新旧唐书并列于正史。在《旧唐书》完成一个世纪后的北宋仁宗年间,又修了一部唐史,就是《新唐书》。当时的编修目的,一是为了吸取唐代兴衰治乱的经验教训。一是为了通过修史,进行忠奸善恶的褒贬,因为《旧唐书》褒贬或从于新意,以五代时期的思想认识来看待藩镇、忠义、叛逆等问题,这是宋代儒家所不能接受的。《旧唐书》自有缺点,书又出自众手,成功较速,未免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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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2 07:26:45 | 只看该作者
新唐书
《新唐书》是北宋时期宋祁欧阳修范镇吕夏卿等合撰的一部记载唐朝历史的纪传体断代史书,“二十四史”之一。
全书共有225卷,其中包括本纪10卷,志50卷,表15卷,列传150卷。《新唐书》前后修史历经17年,于宋仁宗嘉祐五年(公元1060年)完成,《新唐书》修成后,其主编曾公亮曾上皇帝表“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其旧”,认为这是本书胜过《旧唐书》的地方。《新唐书》在体例上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

文采编纂
《新唐书》主要作者宋祁、欧阳修是北宋一代文宗,著名文学家。宋祁及其兄宋庠,在当时有“二宋”之称,宋人《东轩笔录》说宋祁“博学能文,天资蕴籍”;欧阳修为“唐宋八大家”之一,散文为其特长。他们笔下的功夫当然不同一般。
参加编撰《新唐书》的其它作者,也都为北宋时期名家高手。宋仁宗嘉佑年间曾公亮《进新唐书表》中所列之范镇王畴宋敏求刘羲叟等,都是当时文坛知名人物。范镇曾为翰林学士,文笔流畅,有《东斋纪事》等百余卷流传于世。王畴文辞严丽,一向为世所称。宋敏求为北宋一代掌故大家,富于藏书,曾编《唐大诏令集》和《长安志》,对唐史十分熟悉。刘羲叟是著名天文学家,后来曾助司马光编《资治通鉴》,《新唐书》用这些人主笔,自然文采粲然,体例严谨。
另一方面,宋、欧等人在修《新唐书》时,态度也很认真。欧阳修负责〈本纪〉、〈志〉、〈表〉部分,撰稿六、七年。宋祁的〈列传〉部分时间更长,前后长达十余年。他曾一度为毫州太守,“出入内外”把这部稿子随身携带。在任成都知府时,每天晚宴过后,开门垂帘燃烛,几乎都要著作到深夜。这种认真谨严的态度,使《新唐书》在不少方面的确胜过《旧唐书》。
《旧唐书》因撰稿时间仓促,有些转抄自唐实录国史的痕迹都没能抹掉,存在许多“大唐”、“本朝”、“今上”字样。宋祁等在新修时,把这些不伦不类的话都删削了。使《新唐书》在体例和笔法、风格上显得比《旧唐书》完整严谨得多。另外,《新唐书》在列传的标名上也作了归纳整理,如把少数民族仕唐将领合并到“诸夷蕃将传”中;把割据的藩镇也归到一起来写等等。这样,就使得眉目更为清楚。
《新唐书》以清新质朴的语言特点为后世人赏识。也有了巨大的影响。

史料考证
因为北宋时期比较安宁,有许多在战乱时期不易收集到的史料,到北宋初年得到了征集和整理。据专家估计,司马光修《资治通鉴》时参考史料达三百种之多,《新唐书》的修撰与《通鉴》时间相近,司马光看到的,宋、欧等势必见到。如在《新唐书》增加的《李绩传》记载立武后之争时的态度,记房玄龄论守成之难易,都是《旧唐书》和其它书所不及的。其它如《新唐书》的《食货志》里增加了唐朝屯田和籴、矿冶等资料;《地理志》记载各地河渠陂堰的灌溉情况和各州的土特产,也都是他书少见的珍贵史料。
欧阳修还是当时有数的金石大家,他对古代金石学颇有研究,曾撰《集古录》,用金石刻的记载考证史实。最有名一例,即他用孔颖达碑文考证出这位唐初杰出经史学家表字冲远的事实。这些都使《新唐书》在某些史实考证方面更胜一筹。

体例创新
《新唐书》第一次写出了《兵志》、《选举志》,系统论述唐代府兵等军事制度和科举制度,这是我国正史体裁史书的一大开创,为以后《宋史》等所沿袭,保存了我国军事制度和用人制度的许多宝贵史料。《新唐书》的宰相、方镇诸表,也给读者认识唐朝宰相族系(世家大族)的升降和藩镇势力的消长,提供了一条线索。著名史论家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说:“新书最佳者志、表”。这是公允的评价。自司马迁创纪、表、志、传体史书后,魏晋至五代,修史者志、表缺略,至《新唐书》始又恢复了这种体例的完整性。以后各朝史书,多循此制。这也是《新唐书》在我国史学史上的一大功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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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2 07:27:34 | 只看该作者
成书经过[url=]编辑[/url]
五代时期就曾有《唐书》(即《旧唐书》)编成,但宋仁宗认为《唐书》“纪次无法,详略失中,文采不明,事实零落”,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下诏重修[4] 。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七月,仁宗催促“速上所修《唐书》”。前后参预其事的有宋敏求范镇欧阳修宋祁吕夏卿梅尧臣,《新唐书》所依据的唐人文献及唐史著作均审慎选择,删除当中的谶纬怪诞内容,裁减旧史本纪十分之七[5]
总的说来,〈列传〉部分主要由宋祁负责编写,〈志〉和〈表〉分别由范镇、吕夏卿负责编写。最后在欧阳修主持下完成。〈本纪〉10卷和〈赞〉、〈志〉、〈表〉的“序”以及《选举志》、《仪卫志》等都出自欧阳修之手。因为〈列传〉部分出自宋祁之手,而欧阳修只是主持了〈志〉、〈表〉的编写,出于谦逊,同时欧阳修认为宋祁是前辈,所以他没有对宋祁所写的列传部分从全书整体的角度作统一工作,因而《新唐书》存在着记事矛盾、风格体例不同的弊端。所以《新唐书》署“欧阳修、宋祁撰”。其为二十四史之一。
《新唐书》对〈志〉十分重视,新增《仪卫志》、《选举志》和《兵志》,《兵志》附以马政,原有的《天文志》和《历志》篇幅超过《旧唐书》三倍,新〈志〉载有文武百官的俸禄制度,为旧〈志〉所无[6] 。又有屯田、边镇、和籴等,皆旧〈志〉所无。《新唐书》也恢复立〈表〉,立了《宰相表》、《方镇表》、《宗室世系表》、《宰相世系表》,历代官修正史〈表〉多缺略。清代学者王鸣盛在《十七史商榷》中说:“新书最佳者志、表,列传次之,本纪最下”[7] ,王鸣盛同时还指出《新唐书》史表的设置有一些不足,“窃谓史之无表者,固宜补矣,有有表而尤不可以不补者……禁军以宦官掌之,不但朝政尽为所挠,并废立皆出其手,则左右神策中尉亦当表”[8]
宋祁有文名,曾任知制诰翰林学士等职。他历时十余年完成〈列传〉,于嘉三年(公元1058年)交齐全部列传的稿子。欧阳修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擅长古文,他因参加推行“庆历新政”的活动,被贬为地方官,至至和元年(公元1054年)才调到朝廷任翰林学士,主持修史工作,等到他写定〈本纪〉、〈志〉、〈表〉,已是于嘉五年(公元1060年)的事了。
清代王鸣盛以《宋史·宋祁传》、《欧阳修传》为据,认为宋祁修书“在仁宗天圣之晚年,历明道景祐宝元康定,至庆历中告成,以书成进左丞云云”;“(欧阳)修之修《唐书》,乃在嘉祐之前至和年间事,距祁稿成时,相去已十余年”,“书成,上距祁稿成约又二十余年矣”。因此,“二公修书不同时明矣”。这一说法,迄今仍为部分学者沿用,都未发现王鸣盛错缪的关键所在。其根源在《宋史·宋祁传》将“诏求直言”的时间误作“景佑中”,而这又是《宋祁传》中唯一的一个年号。《宋祁传》文中指明宋祁受命纂修《唐书》在“诏求直言”前,故王鸣盛误以为宋祁修《唐书》自天圣至庆历,前后差不多也是17个年头。但《宋史·仁宗纪》景祐年间并无“诏求直言”一类的事,皇祐元年才有“诏台谏非朝廷得失”。《宋祁传》中宋祁“直言对”后紧接“进温成皇后为贵妃”,与《仁宗纪三》的记载相符,时在“皇祐”,而非“景祐”。显然,《宋祁传》是将“皇祐”误作“景祐”了,一下子把时间提前了10多年。
王鸣盛提到宋祁“守亳州,以稿自随”,《宋祁传》说得很清楚,是因为“坐其子从张彦方游”。传中虽无明确纪年,但宋祁是附在其兄宋庠传后的,前面《宋庠传》明明白白地写着:皇祐三年,“祁子与越国夫人曹氏客张彦方游”。宋庠受牵连罢相在这一年,宋祁出知亳州也是这一年。此时尚“以稿自随”,仍在修撰中,怎么会在庆历中告成?王呜盛的失误,一是不知“景祐”当为“皇祐”,二是后来在《蛾术编》卷九考知“祁修书凡七年,而自皇祐元年至三年独秉笔,自此出知亳州,皆书局自随以至于成,凡历十六年也”,却仍然坚持“宋欧修《新唐书》不同时”的结论。《宋史·宋祁传》的这一年号错误,除了《宋景文集》卷二九《直言对》有案语注明“仁宗本纪皇祐三年春三月诏求直言”,“本传作景祐中误”而外,迄今竟似无人知晓,请同仁们注意。就整个《新唐书》的纂修而言,应当说:新修唐史前后17个年头,前10年宋祁主持编修,后7年欧、宋共同“刊修”。草稿初成,呈宋仁宗审阅。仁宗看后,发现这部史书出于二人之手,体例与文采均不尽相同,于是令欧阳脩删改修饰为一体。欧阳脩此时却拒不修改,他说:“宋公于我为前辈,且人所见不同,岂可悉如已意?”最后仅校阅过一遍,一无所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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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五代史《旧五代史》,原名《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书中可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从公元907年朱温代唐称帝到公元960年北宋王朝建立,中原地区相继出现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等五代王朝,中原以外存在过吴、南唐、吴越、楚、闽、南汉、前蜀、后蜀、南平、北汉等十个小国,周边地区还有契丹、吐蕃、渤海、党项、南诏、于阗、东丹等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习惯上称之为“五代十国”。《旧五代史》记载的就是这段历史。
《旧五代史》五代各自为书。共一百五十卷,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按五代断代为书,梁书、唐书、晋书汉书周书各十余卷至五十卷不等。各代的《书》是断代史,《志》则是五代典章制度的通史,《杂传》则记述包括十国在内的各割据政权的情况。这种编写体例使全书以中原王朝的兴亡为主线,以十国的兴亡和周边民族的起伏为副线,叙述条理清晰,较好地展现了这段历史的面貌。对于南方和北汉十国以及周围少数民族政权如契丹、吐蕃等,则以《世袭列传》、《僭伪列传》、《外国列传》来概括。因此这部书虽名为五代史,实为当时整个五代十国时期各民族的一部断代史。
《旧五代史》,原名《五代史》,也称《梁唐晋汉周书》,后人为区别于欧阳修的《新五代史》,便习称《旧五代史》。后欧阳修五代史记出,称为新五代史,薛史则称为旧五代史。原书已佚,现行本是清乾隆四十年(1775年)时的辑本。这是由宋太祖诏令编纂的官修史书。薛居正(公元912--981年)监修,卢多逊、扈蒙、张澹李昉、刘兼、李穆、李九龄等同修。
十国中对五代称臣奉朔各国,如荆南(南平)、楚、吴越等,入《世袭传》,余入《僭伪传》,契丹、吐蕃等入《外国传》。该书取材于各朝实录及范质《五代通录》等书,文献完备;且修史时五代结束未久,编撰人对当时情况多能了解,故史料较丰富。自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明令立欧阳修《五代史记》于学官后,该书渐废。
从宋朝藏书家晁公武《郡斋读书志》的记载看,《旧五代史》的实际作者有卢多逊、扈蒙、张澹、李昉等诸人。他们是当时的学者名流,在《宋史》里都有传。史称卢多逊少年成名,甚有“笃学”;扈、张二人也是“少能文”,“幼而好学,有才藻”;李昉更是知识广博,曾主编过《文苑英华》、《太平广记》等大部头类书。他们大部分又在五代时期生活过一段,对那段历史比较了解,因此《旧五代史》材料较为丰富。尤其是保存了许多后来已经散失的当时的诏令公文和当时人写的“行状”、墓志铭等,这都是人物传纪的第一手的资料。《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评论说:“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因此,宋初《旧五代史》编成后,受到文人和史家的重视。司马光修《资治通鉴》,以及后来胡三省撰《通鉴注》”,皆从中取材甚多;北宋文坛名家沈括、洪迈等人的著作也多加援引。又因为此书修于北宋太祖开宝六年,此时南方诸国尚存,许多编者对南方史事更为熟悉,因而更多地编进了有关十国的第一手资料。直到明清之际,史家吴任臣撰《十国春秋》时,还有记载说他曾向当时著名思想家黄宗羲借过《旧五代史》,这足证在《旧五代史》里包含着许多南方十国的可贵的资料。
《旧五代史》也有不少缺点。其中最主要的是因为成书太快,因而来不及对史料加以慎重的鉴别,有的照抄五代时期的实录,以至把当时人明显为了某种政治目的而歪曲史实和溢美人物的不实之辞录入书中。如对后唐的权臣张全义,传中就大肆赞美他的治洛(阳)的功勋,而讳言其大量丑行。而这些丑闻在后来宋人王禹偁写的《五代史阙文》中揭露甚多。正由于这样,赵翼的《廿二史札记》对《旧五代史》指责很多,专门写了“薛史书法回护处”和“薛史失检处”两个专题,举了好些例证说明薛史的不实。但是从史料角度说,“薛史”为后人保存了大量原始资料,这毕竟是它的功劳。尤其经过长期南北分裂混乱,许多五代时期的“实录”和其它第一手材料大部散佚,因而这部近乎“实录”压缩本的史书,价值就更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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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8 00:07:55 | 只看该作者
北宋初期开始编写,那时五代时期的各朝“实录”基本没有散失,又有范质的《五代通录》作底本,再加上编书者对史料比较熟悉,因此成书时间很快,经始于宋太祖开宝六年(公元973年)四月,至次年闰十月甲子日完竣呈上,前后只用了一年半左右时间。成书如此迅速,主要在于宋太祖十分重视,组织的撰修班子规格高、阵容强由薛居正监修,卢多逊、张瞻、刘兼李穆李九龄等七人同修 ;同时也因为去古未远,可资参考的史料相当齐备。五代各朝均有实录,范质又在此基础上整理出实录简编——《建隆五代通录》,从而为修史提供了极大便利。
 一、《薛史》原书体例不可得见。今考其诸臣列传,多云事见某书,或云某书有传,知其于梁、唐、晋、汉、周断代为书,如陈寿《三国志》之体,故晁公武《读书志》直称为诏修梁、唐、晋、汉、周书。今仍按代分编,以还其旧。
  一、《薛史》本纪沿《旧唐书》帝纪之体,除授沿革,钜纤毕书。惟分卷限制为《永乐大典》所割裂,已不可考。详核原文,有一年再纪元者,如上有同光元年春正月,下复书同光元年秋七月,知当于七月以后别为一卷。盖其体亦仿《旧唐书》,《通鉴》尚沿其例也。今厘定编次为本纪六十一卷,与《玉海》所载卷数符合。
  一、《薛史》本纪俱全,惟《梁太祖纪》原帙已阙,其散见各韵者,仅得六十八条。今据《册府元龟》诸书征引《薛史》者,按条采掇,尚可荟萃。谨仿前人取《魏澹书》、《高氏小史》补《北魏书》之例,按其年月,条系件附,厘为七卷。
  一、五代诸臣,类多历事数朝,首尾牵连,难于分析。欧阳修《新史》以始终从一者入梁、唐、晋、汉、周臣传,其兼涉数代者,则创立杂传归之,褒贬谨严,于史法最合。《薛史》仅分代立传,而以专事一朝及更事数姓者参差错列,贤否混淆,殊乖史体,此即其不及《欧史》之一端。因篇有论赞,总叙诸人,难以割裂更易,姑仍其旧,以备参考。得失所在,读史者自能辨之。
  一、《后妃列传》,《永乐大典》中惟《周后妃传》全帙具存,余多残阙。今采《五代会要》、《通鉴》、《契丹国志》、《北梦琐言》诸书以补其阙,用双行分注,不使与本文相混也。
  一、《宗室列传》,《永乐大典》所载颇多脱阙。今并据《册府元龟》、《通鉴注》诸书采补,其诸臣列传中偶有阙文,亦仿此例。
  一、诸臣列传,其有史臣原论者,俱依论中次第排比;若原论已佚,则考其人之事迹,以类分编。
  一、《薛史》标目,如李茂贞等称《世袭传》,见於《永乐大典》原文;其杨行密等称《僣伪传》,则见于《通鉴考异》。今悉依仿编类,以还其旧。
  一、《薛史》诸志,《永乐大典》内偶有残阙。今俱采《太平御览》所引《薛史》增补,仍节录《五代会要》诸书分注于下,以备参考。
  一、凡纪传中所载辽代人名、官名,今悉从《辽史索伦语解》改正。
  一、《永乐大典》所载《薛史》原文,多有字句脱落、音义舛讹者。今据前代征引《薛史》之书,如《通鉴考异》、《通鉴注》、《太平御览》、《太平广记》《册府元龟》、《玉海》、《笔谈》、《容斋五笔》、《青缃杂记》、《职官分纪》、《锦绣万花谷》、《艺文类聚》、《记纂渊海》之类,皆为参互校订,庶臻详备。
  一、史家所纪事迹,流传互异,彼此各有舛误。今据新旧《唐书》、《东都事略》、《宋史》、《辽史》、《续通鉴长编》、《五代春秋》、《九国志》、《十国春秋》及宋人说部、文集与五代碑碣尚存者,详为考核,各加案语,以资辨证。
  一、陶岳《五代史补》、王禹偁《五代史阙文》、本以补《薛史》之阙,虽事多琐碎,要为有裨史学,故《通鉴》、《欧阳史》亦多所取。今并仿裴松之《三国志注》体例,附见于后。
  一、《薛史》与《欧史》时有不合。如《唐闵帝纪》,《薛史》作明宗第三子,而《欧史》作第五子,考《五代会要》、《通鉴》并同《薛史》。又,《欧史·唐家人传》云:太祖有弟四人,曰克让、克修、克恭、克宁,皆不知其父母名号。据《薛史·宗室传》,则克让为仲弟,克宁为季弟,克修为从父弟、父曰德成,克恭为诸弟,非皆不知其父母名号。又,《晋家人传》止书出帝立皇后冯氏,考《薛史》纪传,冯氏未立之先,追册张氏为皇后,而《欧史》不载。又,张万进赐名守进,故《薛史》本纪先书万进,后书守进,《欧史》删去赐名一事,故前后遂如两人。其余年月之先后、官爵之迁授,每多互异。今悉为辨证,详加案语,以示折衷。
  一、《欧史》改修,原据《薛史》为本,其间有改易《薛史》之文而涉笔偶误者。如章如愚《山堂考索》论《欧史》载梁遣人至京师,纪以为朱友谦,传以为朱友谅;杨涉相梁,三仕三已,而岁月所具,纪载实异,至末年为相,但书其罢,而了不知其所入岁月;唐明宗在位七年余,而论赞以为十年之类是也。有尚沿《薛史》之旧而未及刊改者。如吴缜《五代史纂误》讥《欧史·杜晓传》幅巾自废不当云十余年;《罗绍威传》牙军相继不当云二百年之类是也。今并各加辨订于每卷之后,庶二吏异同得失之故,读者皆得以考见焉。
  旧五代史提要
  臣等谨案:《旧五代史》一百五十卷,并目录二卷,宋司空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薛居正等撰,考晁公武《读书志》云:开宝中,诏修《梁唐晋汉周书》,卢多逊、扈蒙、张澹、李昉、刘兼、李穆、李九龄同修,宰相薛居正等监修。《玉海》引《中兴书目》云:开宝六年四月戊申,诏修《五代史》,七年闰十月甲子,书成,凡百五十卷,目录二卷,为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多据累朝实录及范质《五代通录》为稿本。其后欧阳修别录《五代史记》七十五卷藏于家。修殁后,官为刊印,学者始不专习《薛史》,然二书犹并行于世。至金章宗泰和七年,诏学官止用《欧阳史》,于是《薛史》遂微。元明以来,罕有援引其书者,传本亦渐就湮没,惟明内府有之,见于《文渊阁书目》,故《永乐大典》多载其文,然割裂淆乱,已非居正等篇第之旧。恭逢圣朝右文稽古,网罗放佚,零缣断简,皆次第编摩,臣等谨就《永乐大典》各韵中所引《薛史》,甄录条系,排纂先后,检其篇第,尚得十之八九。又考宋人书之征引《薛史》者,每条采录,以补其阙,遂得依原书卷数勒成一编。晦而复彰,散而复聚,殆实有神物呵护,以待时而出者,遭逢之幸,洵非偶然也。欧阳修文章远出居正等上,其笔削体例亦特谨严,然自宋时论二史者,即互有所主。司马光作《通鉴》,胡三省作《通鉴注》,皆专据《薛史》而不取《欧史》。沈括、洪迈、王应麟辈,为一代博洽之士,其所著述,于薛、欧二史亦多兼采,而未尝有所轩轾。盖修所作,皆刊削旧史之文,意主断制,不肯以纪载丛碎自贬其体,故其词极工,而于情事或不能详备。至居正等奉诏撰述,本在宋初,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征信,故异同所在,较核事迹,往往以此书为长。虽其文体卑弱,不免叙次烦冗之病,而遗文琐事,反藉以获传,实足为考古者参稽之助。又《欧史》止述天司、职方二考,而诸志俱阙,凡礼乐职官之制度,选举刑法之沿革,上承唐典下开宋制者,一概无征,亦不及《薛史》诸志为有裨于文献。盖二书繁简,各有体裁,学识兼资,难于偏废。昔修与宋祁所撰《新唐书》,事增文省,足以括刘晌《旧书》,而昫书仰荷皇上表章,今仍得列于正史,况是书文虽不及欧阳而事迹较备,又何可使隐没不彰哉!谨考次旧文,厘为《梁书》二十四卷、《唐书》五十卷、《晋书》二十四卷、《汉书》十一卷、《周书》二十二卷、《世袭列传》二卷、《僣伪列传》三卷、《外国列传》二卷、《志》十二卷,共一百五十卷,别为目录二卷,而搜罗排纂之意,则著于凡例,具列如左。乾隆四十年七月恭校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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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居正
薛居正(912年-981年)字子平,开封浚仪(今河南开封)人,北宋名臣、史学家。
开宝九年(976年)十月太宗即位,以薛为昭文相。喜欢读书,“为文落笔不能自休”。太平兴国初,加左仆射、昭文馆大学士。从平晋阳还,进位司空。六年,因服丹砂遇毒,方奏事,觉疾作,遽出。至殿门外,饮水升余,堂吏掖归中书,已不能言,但指庑间储水器。左右取水至,不能饮,偃阁中,吐气如烟焰,舆归私第卒,赠太尉、中书令,谥文惠。其养子薛惟吉将他生前的作品收集成册,帝赐名《文惠集》,今佚。咸平二年,诏配飨太祖庙庭。
开宝六年(973年),由薛居正监修,卢多逊扈蒙等受命修《五代史》。《五代史》成,又名《梁唐晋汉周书》。后世为别于欧阳修新五代史》,改作《旧五代史》。

卢多逊
卢多逊(934年-985年),河南怀州(今河南沁阳)人。
博涉经史,聪明强记。五代后周显德初年进士。北宋开宝元年冬,充翰林学士,奉敕与尚药奉御刘翰等纂修《开宝本草》。太平兴国初,拜中书侍郎、平章事,后任兵部尚书。
太平兴国六年(981年),卢多逊告发赵普当初不想立宋太宗,宋太宗因此疏远了赵普。太平兴国七年(982年)宰相赵普告发卢多逊与秦王赵廷美暗通,图谋不轨。初判死刑。后念其久事朝廷,下诏夺官,全家发配崖州(今海南岛三亚崖城镇)。诏书规定:“纵更大赦,不在量移之限。”即遇赦不赦。多逊至崖州,谢恩表曰:“流星已远,拱北极巳不由;海日悬空,望长安而不见。”常年住水南村(崖城镇水南村),多赋诗誉水南村。雍熙二年(985年)卒于崖州水南村寓所。

扈蒙
扈蒙(915年~986年),字日用。幽州安次(河北省安次县)人。
少以文学名,后晋天福中进士。后周时任右拾遗、直史馆、知制诰。当时其从弟扈载为翰林学士,号称二扈。入宋后由中书舍人迁翰林学士,乾德六年复知制诰,充史馆修撰。典章仪注,多由扈蒙所定。开宝六年(973年)与薛居正李穆李九龄、张瞻、刘兼卢多逊等同修《五代史》,又与李昉等同编《文苑英华》。
北宋仁宗皇祐年间(1049—1054年),出自文史大家欧阳修之手的《新五代史》撰成。此后,薛居正的《旧五代史》就开始不那么流行了。到了金代,金章宗又断然下令学官服读“欧史”,“薛史”更被冷落,后来就逐渐散失。明朝初年只有内府才有传本,到清朝时这本书就完全散失了。今本系清乾隆修《四库全书》时,馆臣邵晋涵等自《永乐大典》中辑出,用《册府元龟》、《太平御览》、《通鉴考异》、《五代会要》、《契丹志》等书补充,并参考新、旧《唐书》、《东都事略》、《续资治通鉴长编》、《五代春秋》、《九国志》、《十国春秋》及宋人说部、文集、五代碑碣等数十种典籍,作为考异附注,大体按原书篇目编排而成,实为《旧五代史》辑本。虽非原书,但仍保留大量史料,与欧史可互相补充。辑本中凡触犯清朝避忌,及遇胡、虏、夷、狄等字时,多有窜改。近人陈垣著《旧五代史辑本发覆》,叙述甚详。原印行的辑本共有三种:①乾隆四十九年(1784)武英殿刊本;②1921年丰城熊氏影印南昌彭氏藏本,即《四库全书》初写本;③1925年吴兴刘氏嘉业堂刻甬东卢氏抄藏四库原辑本,百衲本即用该本影印。1976年中华书局点校本乃以熊本为底本,并参校其他版本和有关书籍整理而成。
北宋时期,新旧两史并行。金章宗泰和七年(公元1207年)规定“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欧阳修所撰”。[一]到了元代,旧五代史就逐渐不行于世。清乾隆中开四库馆时,未能找到原本。馆臣邵晋涵等就永乐大典中辑录排纂,再用册府元龟、资治通鉴考异等书引用的旧五代史材料作补充,大致恢复了原来面貌的十分之七八。同时还从其他史籍类书、宋人说部、文集、五代碑碣等数十种典籍中辑录了有关的资料,作为考异附注,与今辑本旧五代史正文相五补充印证,在不少方面丰富了原本的内容。他除参与史馆的日常工作,撰写史部各书的提要外,用了两年时间,辑出这部多达150卷的大书,工作效率非常高。梁启超曾在《中国近三百年学术史》中,提出鉴别辑逸书学术质量的四条标准,即逸文注明出处,所录务求全备,逸文甄别真伪,还原原书编次,并在分析清代各家辑逸书后,认为以邵辑《旧五代史》为最优。这一评价,邵晋涵当之无愧。与收入《四库全书》的多数辑逸书比较,邵辑《旧五代史》一是取资范围较宽,二是交待来源,最初奏进本(后由民国初年江西人熊罗宿影印)是逐条注明文献来源的,只是在正式编入《四库全书》并由武英殿聚珍本印行后,将出处都删去了;三是对《旧五代史》所涉纷繁复杂的史事,援据唐末、五代、宋代的大量史乘、文集、笔记、碑碣,作细致的考订;四是援据宋人关于此书编次的点滴记录,分为“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玉海》卷四六引《中兴书目》),充分利用《永乐大典》保存的原书分卷编次痕迹,尽可能地恢复原书面貌。《四库全书》中的大多数辑逸书,仅据《永乐大典》所存,采用新的体例,如诗文按体分编,姓书按韵目编录之类,考订也较粗疏。就此而言,邵辑本的水平确比其同僚所辑高出很多。今辑本旧五代史作为四库全书之一,于乾隆四十年(公元1775年)编成缮写进呈,标明原文辑录出处,补充和考证史实的注文附在有关正文之下,部分文字考订则另附黄色粘签。1921年南昌熊氏曾影印出版(简称“影库本”)。后来又有乾隆四十九年(公元1784年)缮写的文津阁四库全书本和武英殿刊本(简称“殿本”),补充史实的注文仍附于正文之下,文字、史实考订则作为“考证”附于卷末,文字颇有改动,内容也有不少增删,并删去了辑文的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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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存的旧五代史一般刊本及石印本都是根据殿本翻印的。此外,还有乾隆时期孔荭谷的校抄本(简称“孔本”,现仅看到近人章钰过录本)、彭元瑞校抄本(简称“彭本”)及抱经楼卢氏抄本(简称“卢本”),它们都以保存辑文出处为贵,内容大致和影库本相同。其中孔本是根据较早的辑录稿本抄写的,未改的清朝忌讳字较多,并保存了后来编定本删去的数十条注文。至于1925年的嘉业堂刊本(简称“刘本”),则以卢本为底本,再根据殿本作了大量校补,体例比较芜杂。商务印书馆百衲本二十四史中的旧五代史,就是根据刘本影印的。这几本都保存了文献出处,讳改部分也未改尽,行世后引起许多学者的关注,清辑本的缺憾,也逐渐明朗。
其一,慑于清廷的政治氛围,大量篡改原书中贬斥异族的辞语,也就是陈垣《旧五代史辑本发覆》特别揭示的涉及戎虏夷狄之类字句的任意篡改,如改“虏主”为“契丹主”,改“虏骑”为“敌骑”、“獯戎犯阙”改“契丹入汴”、“北戎盗据中夏”改“契丹据有中夏”之类,在在多有。陈垣的考证,在《永乐大典》原卷影印后得到了证实。就现在已经公布的四库档案来分析,这些篡改并不一定出于乾隆帝的诏旨,更多的是馆臣畏祸而改。《旧五代史》辑本进呈后,乾隆帝即曾垂询金人禁行此书的原因,邵晋涵惶恐而致病,幸亏大学士于敏中尽力为之周旋,方得无事。辑本后来一再讳改,就因为此。
其二,辑录史文缺漏太多。就当时主要依据的《永乐大典》和《册府元龟》等书来说,漏辑现象就已经非常严重。《永乐大典》现存本只有800多卷,引用《旧五代史》不足100则,清辑本即漏收了安彦威马希范王弘贽安从进李从昶等传逸文。《册府元龟》存五代文献超过万条,清辑本仅辑入三百则,缺漏极其严重。
其三是采辑未广。就现在所知,宋、元、明三代典籍引有《旧五代史》逸文者,大约超过三十种,当时仅据《永乐大典》、《册府元龟》、《资治通鉴考异》、《资治通鉴注》、《太平御览》、《容斋随笔》六种书辑录逸文,不少书当时可以见到而没有用,比方《四库全书》收录的《大事记续编》、《职官分纪》等,也有不少是后来才通行的。
其四是录文多误。邵晋涵以后,许多学者从事校订,中华书局校点本也改正了一千多处,问题仍复不少。试举几例。《晋高祖纪》天福六年七月“辛酉,以前邓州节度使焦方为贝州节度使”。焦方仅此一见,节度使官高,不应别无表见,参前后史文,可以确定是《旧五代史》有传的马万之误,“马”字手书与“焦”字相近,“万”字俗写作“万”,增一点则为“方”。再如《唐明宗纪》长兴二年二月“诏:诸府少尹上任以二十五日为限。诸州刺史、诸道行军司马、副使、两使判官以下宾职,团防军事判官、推官、府县官等,并以三十日为限,幕职随府者不在此例。”(中华本576页)同年六月“丙子,诏诸道观察使均补苗税,将有力人户出剩田苗,补贫下不迨顷亩,有嗣者排改检括,自今年起为定额。”(同上580页)前一段似乎是对官员上任期限的规定,但不可理解的是为何少尹官高,独另立程限,而天下之大,各州府道途近远悬隔,又何能统一规定?查《册府元龟》卷六三三,此处“上任”作“上佐”,两处“日”均作“月”,原诏是对官员任职期限的规定,与上任赴职无关。后一段讲均补苗税,“有嗣者排改检括”一句很难理解,一是“排改”不词,二是仅讲检括田苗,何以牵涉到有无嗣子?查《册府元龟》卷四八八,此处作“自肯者即具状征收,有词者即排段检括”,是说有力人户同意者就照此征收,不同意而有词诉者,再分段检括,以作取舍。两段史文,经此校改,文意方得豁然明晓。与前述人为讳改不同,这是流传偶误所致。
宋薛居正等奉敕撰。考晁公武《读书志》云:“开宝中诏修梁、唐、晋、汉、周书卢多逊、扈蒙、张澹、李昉、刘兼、李穆、李九龄同修。宰相薛居正等监修。”《玉海》引《中兴书目》云:“开宝六年四月戊申,诏修《五代史》。七年闰十月甲子,书成。凡百五十卷,《目录》二卷,为《纪》六十一、《志》十二、《传》七十七,多据累朝实录及范质《五代通录》为稿本。其后欧阳修别撰《五代史记》七十五卷,藏於家。修没后,官为刊印,学者始不专习薛史。然二书犹并行於世。”至金章宗泰和七年,诏学官止用欧阳修史,於是薛史遂微。元、明以来,罕有援引其书者。传本亦渐就湮没。惟明内府有之,见於《文渊阁书目》,故《永乐大典》多载其文。然割裂淆乱,已非居正等篇第之旧。恭逢圣朝右文稽古,网罗放佚,零缣断简,皆次第编摩。臣等谨就《永乐大典》各韵中所引薛史,甄录条系,排纂先后,检其篇第,尚得十之八九。又考宋人书之徵引薛史者,每条采录,以补其阙。遂得依原本卷数,勒成一编,晦而复彰,散而复聚,殆实有神物呵护,以待时而出者。遭逢之幸,洵非偶然也。欧阳修文章远出居正等上,其笔削体例,亦特谨严,然自宋时论二史者即互有所主。司马光作《通鉴》、胡三省作《通鉴注》,皆专据薛史,而不取欧史。沈括、洪迈、王应麟辈为一代博洽之士,其所著述,於薛、欧二史亦多兼采,而未尝有所轩轾。盖修所作皆刊削旧史之文,意主断制,不肯以纪载丛碎,自贬其体。故其词极工,而於情事或不能详备。至居正等奉诏撰述,本在宋初。其时秉笔之臣,尚多逮事五代,见闻较近,纪传皆首尾完具,可以徵信。故异同所在,较核事迹,往往以此书为证。虽其文体平弱,不免叙次烦冗之病。而遗闻琐事,反藉以获传,实足为考古者参稽之助。又欧史止述《司天》、《职方》二考,而诸志俱阙。凡礼乐职官之制度、选举刑法之沿革,上承唐典,下开宋制者,一概无徵,亦不及薛史诸志为有裨於文献。盖二书繁简,各有体裁,学识兼资,难於偏废。昔修与宋祁所撰《新唐书》,事增文省,足以括刘眗旧书。而眗书仰荷皇上表章,今仍得列於正史。况是书文虽不及欧阳,而事迹较备,又何可使隐没不彰哉?谨考次旧文,釐为《梁书》二十四卷,《唐书》五十卷、《晋书》二十四卷、《汉书》十一卷、《周书》二十二卷、《世袭列传》二卷、《僣伪列传》三卷、《外国列传》二卷、《志》十二卷,共一百五十卷,别为《目录》二卷。而蒐罗排纂之意,则著於《凡例》,兹不赘列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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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8 00:10:42 | 只看该作者
新五代史《新五代史》,宋欧阳修撰,原名《五代史记》,后世为区别于薛居正等官修的五代史,称为新五代史。它记载了自后梁开平元年(907年)至后周显德七年(960年)共五十三年的历史。
《新五代史》撰写内容更加翔实,但对旧“志”部分大加繁削,则不足为训,故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
《新五代史》,原名《五代史记》,是北宋设馆修史以后唯一的私修正史,撰者欧阳修(1007—1072年)。
在已有了薛居正等主编的《五代史》以后,欧阳修为什么独出心裁,重又编出一部体例和写法不一样的新的五代史呢?《宋史·欧阳修传》中对此作了简约的说明:“自撰《五代史记》,法严词约,多取《春秋》遗旨。”所谓“自撰”,是说这部史书不是奉朝廷之意,而是私家所撰。而“《春秋》遗旨”即《春秋》笔法。欧阳修自己说:“呜呼,五代之乱极矣!”“当此之时,臣弑其君,子弑其父,而缙绅之士安其禄而立其朝,充然无复廉耻之色者皆是也。”他作史的目的,正是为了抨击这些他认为没有“廉耻”的现象,达到孔子所说的“《春秋》作而乱臣贼子惧”的目的,是私修史书。
从欧阳修给尹洙梅尧臣等人的信件看,在景祐三年(1036年)之前,已着手编写,到皇祐五年(1053年)基本完成,这是史学界公认的说法。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年)八月,在欧阳修去世一个月后,下诏命他的家人奏上。然后藏进国家图书馆。到金章宗时候,这本新的五代史才逐渐代替了《旧五代史》。
欧阳修在编撰新五代史时,写给尹师鲁的信中说“史者国家之典法也”,史书记载“君臣善恶,与其百事之废置”,目的在于“垂劝戒,示后世”。在他看来,旧五代史还没有完全做到这一点,有“繁猥失实”的地方,没有起到它应起的作用。所以他把“褒贬义例”放在新五代史的首要地位,并以孔子编撰春秋的“义例”,作为自己立论的原则,用“春秋笔法”对五代历史进行褒贬。
五代是一个封建分裂割据的时代,中原有后梁、后唐、后晋、后汉、后周五个小王朝的相继更替;中原以外的地区分裂为吴、南唐、前蜀、后蜀、吴越、楚、闽、南汉、南平、北汉等十国。各个王朝统治的时间都比较短促,用欧阳修的话来说,“于此之时,天下大乱,中国之祸,篡弑相寻”(《新五代史卷六十一吴世家》),五代“五十三年之间,易五姓十三君,而亡国被弑者八,长者不过十馀嵗,甚者三、四嵗而亡”(《欧阳文忠全集卷五九本论》),出现“置君犹易吏,变国若传舍”(《新五代史·序》)。这种局面之所以出现,是由于唐“安史之乱”以后中央集权制度被破坏,地方藩镇在大地主豪强势力支持下,拥兵割据,独霸一方。唐末黄巢农民大起义的革命威力摧毁了唐王朝,沉重打击了旧的藩镇割据势力。但是,黄巢起义最后遭到了失败。一批在镇压起义中形成的军阀成了新的割据势力。唐朝灭亡后,他们继续霸占一方,互相篡夺攻击,造成了我国历史上五代十国的短暂分裂局面。新五代史的作者封于这种分裂割据现象采取了否定的态度。但是,他把分裂割据的根本原因,归结为封建道德的败坏。
在欧阳修看来,五代是一个“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道乖,而宗庙朝廷人鬼皆失其序”的“乱世”(《新五代史卷一六唐家人传论》)。真是“礼乐崩坏,三纲五常之道绝,而先王之制度文章,扫地而尽于是矣。”(《新五代史卷一七晋家人传论》)因此,他采取了和编写新唐书不同的做法。在新唐书中,他重视典章制度,不厌其详地加以记载,而在新五代史中,由于他认为五代时期“天理几乎其灭”,是一个“乱极矣”的时代,根本没有什么礼乐制度可谈,因而他说:“五代礼乐文章,吾无取焉,其后世有必欲知之者,不可以遗也。”因此,他除写了司天考、职方考以外,其他的典章制度一概没有写。
在编撰体例方面,新五代史改变了旧五代史的编排方法。旧五代史分梁书、唐书等书,一朝一史,各成体系;新五代史则打破了朝代的界限,把五朝的本纪、列传综合在一起,依时间的先后进行编排。旧五代史不分类编排列传;新五代史则把列传分为各朝家人传、死节传、死事传、一行传、杂臣传,等等。
北宋亡后,北方的金政权在章宗泰和七年(1207年)明令“新定学令内,削去薛居正五代史,止用欧阳修所撰”(《金史卷一二章宗纪》)。至于南方的南宋,由于理学盛行,更是独尊新五代史。
由于欧阳修编写新五代史后于旧五代史,看到了旧五代史编撰者所没有看到的一些资料,他往往采用小说、笔记之类的记载,补充了旧五代史中所没有的一些史实。如王景仁、郭崇韬、安重诲、李茂贞、孔谦、王彦章、段凝、赵在礼、范延光、卢文纪、马胤孙、姚顗、崔税、吕琦、杨渥等传都或多或少地补充了若干事实,有些则插入比较生动的情节,以小见大,使读者加深对五代时期的人物和事件的了解。就历史资料方面而言,新五代史和旧五代史是可以互为补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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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沈陌 发表于 承平年间 2016-4-8 00:11:05 | 只看该作者
就整体而论,《新五代史》的史料价值比《旧五代史》要略逊一筹,这是欧阳修在删繁就简时,将不少具体资料也一同削去所造成的。至于他对旧“志”部分的大事砍削,人为造成史料空白,更是不足为训。但《新五代史》后出,采用了实录以外的笔记、小说等多种材料,在删削的同时也新增了一些史料。
《新五代史》新增史料最多的是《十国世家》。列传人物部分也有补充,欧阳修采用了新的材料以及笔记、小说中的材料,补充了事实,使人物事迹更为生动、丰富。对于少数民族的记述,也有新的增加,如根据胡峤《陷虏记》,记述了在契丹的亲身见闻。在《于阗录》中记述了高如晦出使于阗时所见到的沿途各国的山川、风土情况。在《司天考》中,欧阳修将后周天文学家王朴的《钦天历经》4篇的主要内容记录下来,因为《旧五代史》这部分内容已经不全,所以欧阳修的记录在我国天文学史上是有重要贡献的。
此外,欧阳修对所采用的史料进行了细致的考辨,订正了《旧五代史》和其他史籍的不少错误。由于《旧五代史》已非原帙,残缺不全,《新五代史》特有的价值就更不应低估。再从其它角度来着眼,欧阳修撰史,浑然一体,结构严谨,选材讲究,文字凝炼;思想上不像旧史那样大肆渲染“天命”而注重人事;创《职方考》用表的形式,将290余州郡的废置更易情况明白地显示出来。独树一帜,提纲挈领,眉清目秀,颇受称道,都是它的长处。
总得来看,两部五代史互有短长,现存《旧五代史》全书是《新五代史》的两倍多,旧史列传人物460余人,新史只有256人;旧史有志10篇,新史只有2篇。新史的世家10卷,对十国历史的记述更为完备。在个别人物传的字数上也多于旧史。这两部史著都是研究五代十国历史的重要材料。
《新五代史》仿《春秋》笔法,用不同的字句表现微言大义,个人好恶往往影响了史实的记述,终于招致了后人的批评。但是,欧阳修是宋代著名的文学大家,古文运动的领导人和集大成者,所以《新五代史》文笔简洁,叙事生动,当时人就认为它的笔力与《史记》不相上下。《新五代史》的文笔之出色,的确在二十四史中是罕见的。
《新五代史》问世后,即有徐无党注。但徐注旨在解释《春秋》笔法、阐述微言大意,对读者并无多少裨益。金章宗泰和七年(1207),明令立该书于学官,从此大行于世。
对《新五代史》进行考订的著作主要有:宋吴缜撰《五代史纂误》3卷,专取五代史本文,摘其舛误,辑为一书;清吴兰庭撰《五代史记纂误补》6卷,主要是补吴缜《纂误》之作,共载309事;清人对“欧史”考补之作还有杨陆荣撰《五代史志疑》4卷,杜贵墀撰《五代史记注削繁》以及牛坤撰《五代史续补》2卷(补义儿传93人)等。
另外,两部《五代史》缺门也有不少,清人补作计有四种:周嘉猷《五代史纪年表》,陈恕的《五代地理考》1卷,顾怀三与宋祖骏各作的《补五代史艺文志》1卷。
顾炎武钱大昕等学者对《新五代史》都有批评,认为欧阳脩迂腐,既著史书,却不重视史实的探讨,好发议论,爱说空话,读来令人生厌。章学诚讥称:“只是一部吊祭哀挽之集,如何可称史才?
宋人亦对欧阳脩的史学有所批评。《宋稗类钞》中引刘敞“好个欧九,极有文章,可惜不甚读书”之语,《苕溪渔隐丛话》亦引王安石的“欧九不学”的话。一日,刘攽问欧的弟子焦千之说《新五代史》有为韩通立传吗?焦说没有,刘攽大笑说:“如此,亦是第二等文字耳。”
王鸣盛高度评价《新五代史·职方考》:“五代土地,梁为最小,晋、汉差大,周又大,而唐为最大……观欧《职方考》自明,此考虽简略,然提纲挈领,洗眉刷目,此则欧公笔力非薛《史》所能及。”。赵翼亦称“卷跌虽不及薛史之半,而订正之功倍之”。
章太炎评《新五代史》:“欧阳脩作《五代史记》,自负上法《春秋》,于唐本纪大书契丹立晋,为通人所笑。此学《春秋》而误也。《春秋》书法,本不可学,‘卫人立晋’云者,晋为卫宣之名,今契丹所立之晋,国名而非人名。东家之颦,不亦丑乎?”是故《新五代史》以文学价值见长,并不能取代以史学价值为主的《旧五代史》。
当时学者吴缜撰《五代史纂误》三卷,是纠举《新五代史》谬误的专著。清代吴兰庭撰《五代史记纂误补》六卷,乃吴缜《纂误》之续作。彭元瑞刘凤诰有《五代史记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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